2019年

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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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2-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29证券简称:人民同泰编号:临2019-001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15日以传真和送达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2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信用贷款》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通过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松北支行申请壹亿元信用贷款,贷款期限为1年,贷款利率按银企双方签署的《贷款合同》相关条款约定为准。具体贷款手续及文件的签署由公司管理层实施办理。

本次信用贷款是公司正常的经营资金周转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对公司不存在不利影响。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9年3月8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拟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并批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829证券简称:人民同泰公告编号:2019-002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3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3月8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七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3月8日

至2019年3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19年2月2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在2019年2月28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本次会议;

(二)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19年3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1: 30-4:30)持股东帐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所在地哈尔滨市道里区哈药路418号公司证券部登记;

(三)异地股东可于2019年3月5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人员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人:王磊先生、孙蕊女士

联系电话:(0451)84600888

传 真:(0451)84600888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哈药路 418 号

邮 编:150071

特此公告。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药集团人民同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3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