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ST富控 公告编号:临2019-041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裁定执行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共同被执行人
● 涉及诉讼本金约为:47,600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经过自查,发现公司所持有的部分控股子公司股权存在因相关案件而被冻结的情况(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122),但未发现公司存在因相关案件而导致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银行存款被扣划及其他财产被查封等情形。目前,相关诉讼案件尚未履行完毕,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0日收到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签发(2018)沪02执731号执行通知书。现将案件基本情况及执行通知书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与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共同被执行人公证债权文书一案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申请执行人: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二)、案件基本情况
2016年6月,公司原子公司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技桩业”)与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信托”)签订了《信托贷款合同》,合同约定粤财信托向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发放借款6.8亿元,用于中技桩业补充资金流动性,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及缓解资金需求压力。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时称“上海中技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分别做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署了相关《保证合同》。同时颜静刚为上述信托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并签署了相关《质押合同》。上述《信托贷款合同》及其相关保证合同均经过公证,具有强制执行效力。根据上述《信托贷款合同》第16.1的相关约定,贷款人在相关情形下有权随时宣布信托贷款加速到期,偿还全部本金并支付相应利息及违约金等合同约定的其他款项。
粤财信托依据上述经过公证的《信托贷款合同》及其相关保证合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有关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与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颜静刚、梁秀红、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公证债权文书纠纷一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长宁公证处作出的(2018)沪长证执行字第7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粤财信托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执行通知书的相关内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24条规定,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责令被执行人立即履行下列义务:
1、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476,000,000元;贷款利息(暂计至2018年3月1日)人民币7,136,087.67元;执行证书的公证费1,904,000元;
2、自2018年3月1日起至全部债务清偿之日止的违约金、罚复利、增值税、律师费、执行费用等,总计485,040,087.67元;
3、执行费552,440.09元。
三、上述涉诉相关事项此前的信息披露情况
上述案件中公司与广东粤财信托有限公司的相关担保事项系公司为原子公司上海中技桩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担保,有关公司原子公司中技桩业与粤财信托签订《信托贷款合同》的具体事项已通过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详见公司公告:临2016-032。)
四、上述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经公司内部核查,发现公司所持有的部分控股子公司股权存在因相关案件而被冻结的情况(详见公司公告:临2018-122),但未发现公司存在因该案而导致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银行存款被扣划及其他财产被查封等情形。目前,相关诉讼案件尚未履行完毕,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和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34 证券简称:*ST富控 编号:临2019-042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情况暨风险
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80263号):“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立案调查,请予以配合。”详见公司于2018年1月19日披露的《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04)。
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正常。
二、风险提示
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及终止上市的风险;如公司所涉及的立案调查事项最终未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不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暂停上市及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富控互动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