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华夏大中华混合(QDII)、华夏新时代混合(QDII)业绩比较基准
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9-02-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富时罗素通知,该公司将于近期停止提供富时中国国际(不含B股)全指指数数据,因此以该指数作为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将不再适合。根据基金合同,本公司旗下华夏大中华企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华夏大中华混合(QDII)”)、华夏新时代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华夏新时代混合(QDII)”)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包含富时中国国际(不含B股)全指指数,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公司经过审慎评估,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认为与富时中国国际(不含B股)全指指数在指数编制计算方法、成分及权重、指数收益表现等方面完全相同的富时中国(不含B股)全盘指数适合作为上述两只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经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公司决定自2019年3月1日起调整华夏大中华混合(QDII)、华夏新时代混合(QDII)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订两只基金的基金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

自2019年3月1日起,将华夏大中华混合(QDII)、华夏新时代混合(QDII)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为“30%*富时中国A股全股指数收益率+30%*富时中国(不含B股)全盘指数收益率+4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二、基金合同修订

本公司将相应更新华夏大中华混合(QDII)、华夏新时代混合(QDII)招募说明书(更新)。上述调整及修订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基金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不利影响,并已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等规定。上述调整及修订自2019年3月1日起生效。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