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鼎福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第一次分红公告

2019-0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2月25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截至基准日华夏鼎福三个月定开债券C的基金份额为0,本次仅对华夏鼎福三个月定开债券A实施分红。根据《华夏鼎福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2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最低分红比例计算的每10份华夏鼎福三个月定开债券A应分配金额为0.029元。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9年2月2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本基金目前处于封闭运作期,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3.2投资者通过任一销售机构按基金交易代码提交的分红方式变更申请,只对投资者在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的基金份额有效,并不改变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如投资者希望变更在其他销售机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需按基金交易代码通过其他销售机构交易账户提交变更分红方式的业务申请。

3.3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查询分红方式是否正确,如不正确或希望变更分红方式的,请于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本次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沪深300ETF、华夏中证500ETF、华夏中证央企ETF

新增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由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确认,自2019年2月25日起,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夏沪深300ETF”,场内简称“华夏300”,基金申赎代码:510331)、华夏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夏中证500ETF”,场内简称“中证500”,基金申赎代码:512501)、华夏中证央企结构调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华夏中证央企ETF”,场内简称“央企改革”,基金申赎代码:512951)新增部分证券公司为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金及对应证券公司

自2019年2月25日起,投资者可在上述证券公司的各营业网点办理对应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为准。

二、上述基金的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可通过本公司网站进行查询。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