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奉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向回购注销公司部分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2019-02-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上海奉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18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定向回购离职员工股票并注销的方案》(公告编号:2019-004)(以下简称“回购方案”)。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本次以人民币1.93元/股的价格回购上述发行对象持有的420,000股公司股票,总计人民币810,600元。

其中:

回购施天宇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48,000股,人民币92,640元;

回购杨霞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84,000股,人民币162,120元;

回购刘振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156,000股,人民币301,080元;

回购昝庆玲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84,000股,人民币162,120元;

回购杜晓笏先生持有的公司股份48,000股,人民币92,640元。

本次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本次股票回购注销后,公司的股东人数由45人减少至40人,前五大股东未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42,316,000股变更为41,896,000股,注册资本由原来的4,231.6万元变更为4,189.6万元。

本次回购注销内容详见于2019年2月1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定向回购离职员工股票并注销的方案》(公告编号:2019-004)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本公司各债权人如果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供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按照原债权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

三、其他信息

回购并注销股票方案的后续审批、股份注销登记、工商变更登记等程序,尚需经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后进行操作,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海奉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18日

证券代码:430293 证券简称:奉天电子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上海奉天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定向回购注销公司部分股票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