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2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9-0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9-013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21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19年2月2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3名监事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劲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授信期限1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可循环使用,其中:人民币壹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信用;剩余的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方式待议,按照相关规定,该担保事项将再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上述授信的业务品种、利息、费用和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陈劲松先生、总经理朱敏女士或其授权人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总经理朱敏女士或其授权人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注:公司2017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于2019年1月9日到期,本次提交审议的议案系该授信额度的续期申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1年,用于公司经营周转,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申请贷款。上述授信的品种、利息、费用和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陈劲松先生或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注:公司 2018年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申请人民壹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于2019年1月29日到期,本次提交审议的议案系该授信额度的续期申请。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9年2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尚在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到期,为确保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需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为止。

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须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尚在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到期,为确保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提请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为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须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9年3月13日(周三)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刊登于2019年2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9一014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21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9年2月25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到会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滕柏松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授信期限1年,用于流动资金周转,可循环使用,其中:人民币壹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方式为信用;剩余的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担保方式待议,按照相关规定,该担保事项将再提交董事会审议。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上述授信的业务品种、利息、费用和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陈劲松先生、总经理朱敏女士或其授权人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总经理朱敏女士或其授权人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注:公司2017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浦发银行深圳分行申请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于2019年1月9日到期,本次提交审议的议案系该授信额度的续期申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整,授信期限1年,用于公司经营周转,可循环使用,担保方式为由全资子公司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担保;根据经营业务的需要,公司可以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向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申请贷款。上述授信的品种、利息、费用和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协商确定。

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陈劲松先生或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对上述授信额度进行审阅及签署相关合同并加盖公章,同意授权总经理朱敏女士代表公司签署授信额度内提款的相关合同文本,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注:公司 2018年1月1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申请人民壹亿元整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于2019年1月29日到期,本次提交审议的议案系该授信额度的续期申请。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全文刊登于2019年2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尚在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到期,为确保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需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延长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为止。

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须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尚在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到期,为确保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提请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为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须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9-015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

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联行”)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按照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的相关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先锋居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居善”)拟与其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先锋居善作为保证人对世联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含)人民币1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双方最终确认为准)。

2、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楼

3.法定代表人:陈劲松

4.注册资本:204,297.0972万元

5.成立日期:1993年04月13日

6.经营范围:房地产咨询、房地产代理、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

7.主要财务状况:(单位:人民币元)

8.主要股东:世联地产顾问(中国)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期限: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

3.担保的范围: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一亿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4.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签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综合授信。先锋居善向公司提供担保系为满足公司向中国银行深圳东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需要,先锋居善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责任风险可控。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先锋居善为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7%。加上本次担保金额10,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3,004.70万元(其中99.81%的担保为公司向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或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4.00%。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3.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9-016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0月23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等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具体参见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等有关公告。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关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期限均为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申请尚在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鉴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的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到期,为确保公司公开发行可转债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拟延长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至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上议案之日起12个月为止。

除上述延长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方案的其他事项保持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也将根据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的审核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285 证券简称:世联行 公告编号:2019-017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决议定于2019年3月13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会议决议定于2019年3月13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13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3月12日一2019年3月1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13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12日下午15∶00至2019年3月13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9年3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2楼1205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2、审议《关于延长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以上议案1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8年10月25日、2019年2月26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3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9年3月7日、3月8日,每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3∶30一17∶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必须在2019年3月8日下午17: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28号罗湖商务中心15楼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55-22162824、0755-22247677

传真:0755-22162231

联系人:胡迁、王家隆

七、备查文件

1.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85 ;投票简称:世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3月13日上午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3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

1、对议案的投票“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用“√”方式填写。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人对上述审议事项应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相应表格内填写“同意”、“反对”或“弃权”,三者只能选其一,多选或未选的,视为对该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未作出具体指示。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