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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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中标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照明节能改造工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公告

2019-0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222 证券简称:林洋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19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中标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照明节能改造工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林洋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洋电力”)参与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照明节能改造工程合同能源管理合作方的投标。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公告“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照明节能改造工程合同能源管理合作方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于2019年2月24日结束,林洋电力成为上述项目的中标人,现将中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照明节能改造工程

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涉及张石高速保定段沿线共21座隧道,沿线收费站区、养护工区、监控中心等27处站区照明改造共计3万多套。包括:

(1)电力需求侧电能管理平台;

(2)隧道照明、室内及室外照明灯具的施工调试等;

(3)隧道照明智能控制系统。

3、项目合作期:分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为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运行调试期3个月并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符合相关要求;运营期自签发交工证书之日起10年。

4、项目运作方式:项目所有工作内容由中标人全额投资建设,并负责经营管理,招标人以电费节省额分期支付给中标人。服务期内投资设备产权归中标人,服务期满按照移交标准无偿移交给招标人。在不影响张石高速保定段整体建设规划和正常服务功能的前提下,中标人负责本项目所有工程的筹划、资金筹措、设计、设备采购、建设、试验检测、交竣工验收、培训、养护维修、项目移交等工作内容。同时工程设计、施工应满足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并协助办理完成其他验收工作。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招标人:河北交通投资集团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3、法定代表人:王领战

4、地址:保定市北二环路6690号生产车间1-101第四层

5、经营范围: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的建设、管理及养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及林洋电力与招标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项目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项目预计投资金额为7,175万元。改造完成后,按照合同中约定节能分享比例进行收益分成。10年合同期内,林洋电力将获得的累计收益约14,800万元。其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2、公司节能板块的主要业务为综合能源服务,此次中标张石高速公路保定段照明节能改造工程具有重要的意义,公司基于智慧能效管理云平台以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综合能源服务的能力获得市场的进一步认可,也标示林洋综合能源服务业务正式进入交通系统,具备为交通系统提供一体化系统解决方案的能力,该项目的实施也有助于公司持续拓展综合能源服务业务,积累项目经验,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四、风险提示

1、目前,林洋电力已收到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尚未与招标人签订正式合同,实际金额以正式合同为准;

2、该项目为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收款周期较长,可能存在无法按时收款的风险;

3、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的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