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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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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9-02-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顺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9-027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未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顺风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顺达丰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提示:

1、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工业园区元禾顺风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元禾顺风”)计划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自2018年8月29日至2019年2月25日,减持数量不超过132,563,017股,减持价格不低于45元/股;持股5%以上股东宁波顺达丰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顺达丰润”)计划以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减持期间自2018年8月29日至2019年2月25日,减持数量不超过66,282,062 股,减持价格不低于45元/股。

2、截至2019年2月25日,元禾顺风、顺达丰润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在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内,元禾顺风、顺达丰润未减持公司股份。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元禾顺风、顺达丰润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元禾顺风、顺达丰润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2019年2月25日,元禾顺风、顺达丰润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元禾顺风、顺达丰润未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二、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上表出现总计数与所加数值总和尾数不符情形的,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元禾顺风、顺达丰润本次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元禾顺风、顺达丰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元禾顺风、顺达丰润实际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元禾顺风、顺达丰润在减持计划期间内未减持公司股份,该计划内剩余未实施的减持额度自动作废。

2、本次减持的股东元禾顺风、顺达丰润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元禾顺风《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

2、顺达丰润《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