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2月27日

查看其他日期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75 证券简称:东诚药业 公告编号:2019-039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2月26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年2月26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25日下午15:00至2019年2月26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长白山路7号公司会议室;

(三)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由守谊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320,889,3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005%。其中: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81,572,8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5.0995%;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39,316,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4.9010%;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54,406,5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6.7821%。

出席会议的还有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审议,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20,886,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403,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20,886,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403,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20,886,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403,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20,886,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403,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20,889,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406,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0,880,6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397,8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0%;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0,886,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403,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0,880,6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397,8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0%;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0,880,6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73%,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397,8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40%;反对8,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0,886,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403,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以特别决议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1.01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表决结果:同意320,886,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403,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11.02 发行规模

表决结果:同意320,886,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403,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11.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同意320,886,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403,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11.04 债券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320,886,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403,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11.05 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同意320,886,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403,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11.06 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20,886,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403,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11.07 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20,886,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403,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11.08 转股期限

表决结果:同意320,886,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403,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11.09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20,886,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403,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11.10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320,886,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403,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11.11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320,886,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403,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11.12 赎回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320,886,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403,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11.13 回售条款

表决结果:同意320,886,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403,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11.14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表决结果:同意320,875,1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14,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392,3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9%;反对1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11.15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同意320,875,1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14,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392,3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9%;反对1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11.16 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320,875,1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14,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392,3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9%;反对1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11.17 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20,886,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403,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11.18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320,886,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403,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11.19 募集资金存管

表决结果:同意320,886,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403,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11.20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320,886,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403,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0,761,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1%,反对12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278,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47%;反对12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三)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0,761,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01%,反对128,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278,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647%;反对12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四)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0,886,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403,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五)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0,875,1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56%,反对14,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392,3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9%;反对14,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六)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0,886,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403,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七)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最近三年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0,886,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403,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八)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0,886,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403,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九)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修改及制定<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0,886,33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1%,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审议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54,403,5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5%;反对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了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顾平宽律师、刘允豪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东诚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