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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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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及关于部分董事变更、提名董事
候选人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19-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19-007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及关于部分董事变更、提名董事

候选人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2月2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了董事长陈小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变动原因,陈小军先生决定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陈小军先生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止公告日,陈小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0,000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陈小军先生承诺于原定任期内至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将继续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董事减持公司股份的限制性规定。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陈小军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陈小军先生在公司担任董事长、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陈小军先生任职期间的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同日,公司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八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八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提名董事候选人

根据股东单位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推荐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建议,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提名宋黎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同第七届董事会。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提名董事候选人事宜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内容。

二、变更法定代表人修订《公司章程》

因公司经营及管理的需要,拟对《公司章程》第八条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提议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2019-008号《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表决票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

董事候选人简历

宋黎定先生,中国国籍,毕业于西北电讯工程学院电子工程系信息处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工程硕士学位;研究员。现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任华北计算机系统工程研究所所长兼党委副书记。曾任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系统装备部主任,中国乐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书记兼乐凯胶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党委委员兼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山东航天电子技术研究所所长、副所长;曾获国防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中国载人航天工程突出贡献奖和首次月球探测工程突出贡献奖;2007年山东年度十大新闻人物之一,2003年首届感动中国暨感动烟台人物之一。

宋黎定先生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宋黎定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066 证券简称:中国长城 公告编号:2019-008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66;

2、投票简称:长城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3月18日股票交易时间,即

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国长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上述委托事宜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之日。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日期:

备注:

1、以上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2、委托人未作明确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之复印及重新打印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