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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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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被全国法院列为失信执行人的公告

2019-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20 证券简称:神雾节能 编号:2019-021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被全国法院列为失信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神雾节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上查询获悉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省冶金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江苏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况如下:

一、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

单位:元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院未在期限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其中,未履行金额为55,868,262元的合同纠纷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院在2017年与中机国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业务发生的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列为失信执行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20)。

二、 影响分析和应对措施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院自2018年以来面临流动性紧张的局面,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本次江苏院被列为失信执行人名单对现阶段经营状况影响有限。截止目前,公司及江苏院一直致力于通过各种方式解决流动性问题。公司有望通过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各债权人达成谅解,解决债务问题。同时积极筹措资金,推动项目尽快复工,以改善资金状况。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开信息查询记录。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