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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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性合同的公告

2019-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89 证券简称:星光农机 公告编号:2019-007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性合同。

● 合同内容:联合收割机订购。

● 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0,665.60万元(出厂含税)。

● 合同生效条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各自义务时止。

●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如顺利履行,将对公司2019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 风险提示:本次合同为产品预订合同,公司尚未正式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际政治形势、政策、市场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或者发生合同主体的经营情况异常等特别情形,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顺利履行完毕等风险。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公告所涉相关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批准。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2019 年2月 26日,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星光农机”)与常州机械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出口”)签订了合同编号为“19-0572-02-02”的《产品销售预订合同之补充合同》,对原2019年1月4日签订的《产品销售预订合同》采购数量进行了追加变更,采购数量追加后,合同累计总金额为人民币 10,665.60万元(出厂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载,合同对方当事人主要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常州机械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国庆

注册资本:2,445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2年6月22日

注册地址: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62号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开展“三来一补”、进料加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出口货源收购、调拨;咨询服务,农业机械制造(除专项规定),机械零部件加工;五金、交电、化工(除危险品)、工业生产资料(除专项规定)、针纺织品销售;从事代理服务业务;从事自有不动产租赁服务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公司与其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的签约双方

甲方: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常州机械设备进出口有限公司

(二)交易价格

提供联合收割机同型号三种配置累计共1000台,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10,665.60万元(出厂含税),若增减配置则另行加减货款。

(三)结算方式

双方确定具体的订单合同后预付款每台一万元,按合同实施进度分期支付。

(四)签署时间

合同的签订日期为2019年2月26日。

(五)生效条件及时间

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

(六)履行期限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各自义务时止。

(七)交货约定

乙方根据市场需求下达分批次的具体采购订单,第二季度结束时总体交货完毕,具体根据双方确定每批的具体订单交期要求进行交货,工厂交付,按乙方要求按时安排装入乙方货柜,最晚在货柜到达当天24:00点之前装完。若产生待时费由甲方承担。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双方及时通报各自信息,尽量减少各项损失发生,若甲方未及时供货则赔偿乙方相应的损失,若乙方在第二季度未完成该合同内数量,则赔偿甲方相应的损失,具体损失由双方根据不同的执行情况协商处理,根据每批具体订单交货双方约定的具体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

协商解决或按合同法向签约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合同为产品预订合同,便于公司下达采购和生产任务,具体产品交期和最终配置以实际订单和后续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为准,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订单数180台,根据交期至本月底将完成至240台交货任务。公司将按照交期安排生产发货,上述合同的最终交期以第二季度为截止点。

(二)合同签订金额为10,665.60万元,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16.71%,占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86%。实际订单将在总台数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调配三种配置机型的数量,并根据增减的配置影响货款总额。当前金额为公司根据预订合同的初步测算,实际金额以最终结算为准。

五、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合同如顺利履行,将对公司2019年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上述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三)上述合同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上述合同的产品定向出口至伊朗地区,将进一步巩固公司产品在伊朗地区的市场占有率,有利于公司抓住“一带一路”政策引导下的诸多国际化机遇,提升公司在国际市场的品牌影响力和竞争能力。

六、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次合同为产品预订合同,公司尚未正式签订《产品购销合同》,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合同各方主体履约能力良好,具备履行合同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等各方面能力,且存在合作历史和基础。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际政治形势、政策、市场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或者发生合同主体的经营情况异常等特别情形,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顺利履行完毕等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