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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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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2-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19-004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2月26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6人,实际出席的董事6人,其中董事朱剑楠先生、林萌先生、独立董事刘力先生、冯科先生、吴玉普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旸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及审查,董事会经审议,同意提名周璐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周璐女士简历附后。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的各项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18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拟计提2018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总金额6,370.62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3月14日(星期四)下午14:30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加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07)。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周璐女士简历

周璐女士,198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新西兰梅西大学金融学硕士。曾任中植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投资经理、坤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坤盛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京中泰创汇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海晟融(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周璐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周璐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19-005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21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2月26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朱谷佳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谷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19-006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的各项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存货、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18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2018年度各项资产减值准备总金额为6,370.6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3、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董事会决定将本事项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370.62万元,减少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6,370.62万元。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不影响公司于2018年10月24日披露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具体情况可以参阅公司届时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的固定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依据可回收价值对公司现有闲置和在用生产设备进行了测算,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金额3,540.53万元。

2、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的存货进行了减值测试,依据目前行业变化情况和上下游企业的发展趋势,公司按照存货成本与预计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为1,192.4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2、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了减值测算,并采用单项计提和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1,637.62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宇顺电子 公告编号:2019-007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19年3月14日下午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经2019年2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⑴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3月14日(周四)下午14:30开始

⑵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3月13日(周三)-2019年3月14日(周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1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13日下午15:00至2019年3月1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8日(周五)

7、出席对象:

⑴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⑵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⑶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⑷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1栋A座13层(1302)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内容明确并在法定期限内公告。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⑴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⑵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⑶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在2019年3月13日17:00之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请进行电话确认,但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寄: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518052(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9年3月12日至2019年3月13日之间,每个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市软件产业基地1栋A座13层1302宇顺电子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52。

4、会议联系方式

⑴会议联系人:胡九成、刘芷然

⑵联系部门: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⑶联系电话:0755-86028112

⑷联系传真:0755-86028498

⑸联系邮箱:ysdz@szsuccess.com.cn

5、注意事项:

⑴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

⑵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办理参会手续。

⑶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和交通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2289”,投票简称为“宇顺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⑴本次股东大会表决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请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⑵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⑶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3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3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单位(委托人)现持有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股(普通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

1、请在“表决意见”下面的“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如委托人未作出明确投票指示的,委托人是否授权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是□ 否□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