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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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2018)粤04民初126号《民事调解书》的公告

2019-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9-020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2018)粤04民初126号《民事调解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马电器”)于2019年2月26日收到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珠海中院”)编号为(2018)粤04民初126号的《民事调解书》。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钱包金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包金服”)、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金”)、钱包智能(平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包智能”)及公司控股股东赵国栋先生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厦门国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作出民事调解。

一、诉讼事项及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8年12月7日披露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钱包金服、中融金、钱包智能及公司控股股东赵国栋先生与厦门国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诉讼情况,因公司与他人出现经济纠纷引起诉讼,相关资产被查封冻结事项,影响公司在借款合同下义务的履行,厦门国际向珠海中院提起诉讼。厦门国际于2018年11月6日向珠海中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奥马电器、钱包金服名下的若干财产采取保全措施,金额以人民币120,065,526.4元为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民事起诉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44)。

截止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向厦门国际偿还了贷款利息人民币贰佰壹拾万零陆仟柒佰捌拾捌元零陆分(¥2,106,788.06)和贷款本金人民币陆仟万元整(¥60,000,000.00),尚欠厦门国际贷款本金人民币伍仟捌佰玖拾叁万元整(¥58,930,000.00)。

二、法院对本案的审查调解情况

经珠海中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就本案争议事项及相关事项自愿达成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奥马电器应于2019年4月30日前归还剩余贷款本金、约定利息、或有罚息及复利。

(二)本案诉讼而发生的律师费、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奥马电器承担。

(三)钱包金服同意以其在厦门国际开设银行账户内现在及未来的资金代奥马电器归还欠厦门国际的上述本金、约定利息、或有罚息及复利,并授权厦门国际直接扣收。

(四)钱包金服、中融金、钱包智能及赵国栋先生对奥马电器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五)待双方约定的条款满足后,厦门国际将向法院申请解除本案项下诉讼保全的财产查封、冻结。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案经过各方的积极沟通,并在珠海中院的主持下,双方通过协商方式妥善解决了纠纷。公司后续将继续推进执行相关约定,并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对后期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执行情况及时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8)粤04民初126号。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