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9-006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2月13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9年2月26日在中山希尔顿酒店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6人,实际到会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启强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19年2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报告章节。
公司独立董事迟国敬、秦正余、刘兴祥向董事会提交了《2018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拟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内容详见2019年2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2018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年度报告全文内容于2019年2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年度报告摘要内容于2019年2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716.64万元,同比增长6.05%;营业利润21,451.75 万元,同比增长74.28%;利润总额为21,343.30万元,同比增长72.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681.27万元,同比增长90.4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集中供热项目的投产增加了公司业绩、收回大额生物质补贴电费、冲回以前年度坏账准备以及收到政府补贴。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500,819.10万元,较期初增加21.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211,498.32万元,较期初增加0.73%;本期基本每股收益0.2249元,较去年同期的0.1189元增长89.1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公司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出具了专项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意见及董事会专项说明详见2019年2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关于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报告全文详见2019年2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就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详见2019年2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七、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详见2019年2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就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会计师出具了鉴证报告,具体详见2019年2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八、关联董事何启强、麦正辉回避表决,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关联交易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2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关联交易公告》。
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详见2019年2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九、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2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2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2019年度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外汇远期业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2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2019年度外汇远期业务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2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2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2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2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2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2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详见2019年2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2月2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9年2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9-007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2月26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9年2月13日以电话通知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佩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年度报告全文内容于2019年2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年度报告摘要内容于2019年2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公司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监事会认为:最近三年(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已占最近三年公司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38.68%(其中,2018年半年度以当时总股本741,883,1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48,376,628.80元),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也已超过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符合《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制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4-2016年)》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7-2019年)》等相关规定,合法合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报告具体内容于2019年2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含《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运营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持续和严格的执行。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含《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报告具体内容于2019年2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关联监事梁婉华回避表决,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关联交易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2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9年度关联交易公告》。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2019年度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外汇远期业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2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开展2019年度外汇远期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2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2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2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内容详见2019年2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9-009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何启强、麦正辉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计不超过810万元,其中与北京天清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清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800万元;与中山市正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升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10万元。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2018年关联交易情况及预计2019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说明:
1、上述2018年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实际交易金额在会议批准的额度内。
2、本次2019年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天清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廖洁芬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销售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仪器仪表;产品设计;软件开发;技术推广服务;货物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三丰北里1号楼A座8层A029室
(2)公司名称:中山市正升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麦正兴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万元
经营范围:加工、装配、销售:日用五金制品、木材、家具、壁挂炉、烧烤炉及配件、燃气取暖器配件、灯饰及配件;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注册地点:中山市东升镇为民路139号(办公楼及厂房二、三栋)
2、关联方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1) 天清源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天清源公司总资产2195270.02元,净资产-1956493.00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5094339.48元,2018年度净利润303679.09元。
(2)正升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正升公司总资产7021741.15元,净资产-1362829.92元,2018年度营业收入29486979.93元,2018年度净利润-171122.51元。
3、关联方与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1)公司(合并口径,下同)于2018年度向天清源公司采购了技术咨询服务540.0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同类业务比重为8.93%。
(2)公司(合并口径,下同)于2018年度向正升公司采购了金属制品6.69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同类业务比重为0.01%。
4、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持有天清源公司100%股份, 新产业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何启强先生、麦正辉先生控制的其他企业,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2)正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麦正兴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麦正辉为兄弟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5、履约能力分析
(1)天清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2)正升公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此项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交易主要内容
1、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天清源公司、正升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按市场价格为基础,不存在价格溢价或价格折扣的现象。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合同约定执行。
2、协议签订
在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公司或子公司分别与天清源公司、正升公司签署交易合同。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或子公司与天清源公司、正升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或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且金额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关联交易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9-01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19年度
外汇远期业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19年度外汇远期业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目的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主营业务燃气具及其配套产品以外销为主。外销业务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重较高,外销业务收入结算币种主要采用美元、欧元。业务部门在接受订单报价时,已经对未来收款日的远期汇率进行了预计并作为报价依据,如果汇率变动偏离预计较多,将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的汇率风险。因此,公司为控制外汇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利用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外汇合同工具规避汇率风险。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为合理规避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公司2019年计划继续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2019年新增发生额不超过美元20,000万元(若涉及其他币种的折算成美元)。业务期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公司开展远期结汇业务,需向银行申请专项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占用公司的总授信额度,因此,公司在开展远期结汇业务时无需投入资金。
报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授权总裁麦正辉先生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负责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因此在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时将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
远期结售汇业务可以平衡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公司仍保持一个稳定的利润水平,但同时远期结售汇业务操作也会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结售汇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四、公司内控制度及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远期结售汇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及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额度,做好远期结售汇业务,控制交易风险。
2、公司将采用银行远期结汇汇率向客户报价,以便确定订单后,公司能够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当汇率发生大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将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3、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将进一步严格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4、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须严格按照公司的外币收款预测进行,远期结售汇业务额度不得超过实际进出口业务外汇收支总额,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5、公司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远期结售汇业务执行情况,并按季度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9-011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
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
2.投资额度:公司拟使用循环累计不超过3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如固定收益类产品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等,不用于证券及无担保债券的投资。
公司运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到《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一风险投资》的规定等风险投资。
4.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且合法合规。
5.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授权情况
1.报经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授权总裁麦正辉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2.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虽然为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且均为短期投资,但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负责提出理财产品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理财产品资料,根据公司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低风险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没有购买理财产品。
五、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将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闲置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9-012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及属下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含公司与子公司间、子公司间)在2019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合共447,00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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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称注释: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简称“创尔特”;中山骏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简称“骏伟公司”;名厨(香港)有限公司简称“名厨香港”;江门市活力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活力公司”;广东长青(集团)满城热电有限公司简称“满城热电”;广东长青(集团)雄县热电有限公司简称“雄县热电”;广东长青(集团)蠡县热电有限公司简称“蠡县热电”;韶关市曲江长青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简称“曲江热电”;鄄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简称“鄄城生物质”;永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永城生物质”;铁岭县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简称“铁岭环保”;延津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简称“延津生物质”;阜宁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简称“阜宁生物质”;睢宁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简称“睢宁生物质”;新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简称“新野生物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
2002年12月11日在中山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麦正辉,注册资本:陆仟玖佰贰拾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75%的股权,名厨(香港)有限公司持有25%股权。经营范围:生产经营各种太阳能热水器、燃气取暖器、烧烤炉、电热水器和燃气热水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除外)、燃气灶具及公用燃气大灶、燃具用具配件、抽油烟机、消毒柜、室内加热器、燃气调压器、电磁炉、电热开水瓶、电压力锅、燃气气灯、烤炉用小推车、煤气饭煲、阀门及煤气用具、微波炉、日用五金制品、模具、烟气处理设备、发电厂智能控制系统(DCS)、电磁阀及线圈;空调扇、塑料制品、烹调器、面包炉、电炉、烤面包器、烘烤器具、烤炉、烤面包机、制面包机、空气调节设备、空气干燥器、气体净化装置、空气净化装置和机器、空气消毒器、润湿空气装置、水净化装置、水消毒器、水净化设备和机器、冰箱、面条机(手动)、厨房用具,生产经营电蒸箱、电烤箱。自产产品的维修服务;五金铸造(不含电镀、线路板);环保设备,从事环保设备的研究、开发及售后服务(含调试、维修);从事固体废弃物处理技术的研究、开发及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国家禁止类、限制类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总资产86,856.57万元,总负债42,896.15万元,净资产43,960.42万元,实现净利润1,498.92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2、中山骏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998年12月11日在中山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麦正辉,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肆佰玖拾陆万柒仟叁佰陆拾伍元。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各类家用电器、各款烧烤炉、燃气炉具、燃气取暖器、燃气饭煲等燃气用具,日用五金制品,金属模具制品,自产产品的维修服务、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山骏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总资产41,419.55万元,总负债25,395.94万元,净资产16,023.61万元,实现净利润-1,012.78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3、名厨(香港)有限公司
1994年12月15日在香港注册成立,董事:何启强、麦正辉,注册资本:301万美元。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进出口贸易。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名厨(香港)有限公司总资产41,421.57万元,总负债23,969.93万元,净资产17,451.64万元,实现净利润190.42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4、江门市活力集团有限公司
1995年4月10日在江门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麦正辉,注册资本:伍仟万元人民币。公司持有51%的股权,名厨(香港)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经营范围:设计、生产经营取暖器、烧烤炉、电热水器和燃气热水器(直排式燃气热水器除外)、燃气采暖热水炉、抽油烟机、消毒柜、厨房用具、燃气烤箱、电烤箱、电蒸箱、集成灶、洗碗机、燃气灶具及公用燃气大灶、燃气用具配件产品、水净化装置、水消毒器、水净化设备和装置。(以上项目不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江门市活力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15,955.44万元,总负债8,177.57万元,净资产7,777.87万元,实现净利润-676.5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5、广东长青(集团)满城热电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9日在保定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张蓐意,注册资本:陆仟伍佰元整。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经营电力、热力、供冷及附属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粉煤灰销售与综合利用;对电力生产、热力供应的投资、建设、开发、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东长青(集团)满城热电有限公司总资产99,814.37万元,总负债68,626.76万元,净资产31,187.60万元,实现净利润4,190.7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6、广东长青(集团)雄县热电有限公司
2015年9月2日在河北省保定市雄县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张蓐意,注册资本:贰仟捌佰万元整。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对电力生产、热力供应的投资、建设、开发、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东长青(集团)雄县热电有限公司总资产19,931.30万元,总负债17,470.35万元,净资产2,460.95万元,实现净利润-98.37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7、广东长青(集团)蠡县热电有限公司
2015年9月1日在河北省保定市蠡县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张蓐意,注册资本:贰仟捌佰万元整。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热力生产与供应,电力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广东长青(集团)蠡县热电有限公司总资产8,886.28万元,总负债6,533.26万元,净资产2,353.02万元,实现净利润-154.08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8、韶关市曲江长青环保热电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3日在韶关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张蓐意,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对电力生产、热力供应的投资、建设、开发、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韶关市曲江长青环保热电有限公司总资产15,398.70万元,总负债11,262.63万元,净资产4,136.08万元,实现净利润-180.05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9、鄄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6日在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徐新霞,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万元整。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生物质发电技术的研发;生物质资源收购、研发及综合利用(生物质发电、供热);供热管网、能源站建设与运营、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鄄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20,851.93万元,总负债18,347.79万元,净资产2,504.14万元,实现净利润414.29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10、永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2016年05月31日在河南省永城市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张蓐意,注册资本:贰仟捌佰万圆整。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生物质能发电、供热;生物质能发电技术的研发;生物质能资源收购及综合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永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7,280.01万元,总负债4,747.45万元,净资产2,532.56万元,实现净利润-195.82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11、铁岭县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7日在辽宁省铁岭市铁岭县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黄荣泰,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万元整。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生物质发电技术的研发;生物质资源收购及综合利用;生物质发电、供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铁岭县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12,695.40万元,总负债10,527.63万元,净资产2,167.77万元,实现净利润-224.60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12、延津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7日在河南省延津县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张蓐意,注册资本:贰仟捌佰万圆整。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生物质发电、供热;生物质发电技术的研发;生物质资源收购及综合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延津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3,752.11万元,总负债438.57万元,净资产3,313.54万元,实现净利润548.04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13、阜宁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19日在江苏省阜宁县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徐新霞,注册资本:2800万元整。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生物质发电、供热;生物质发电技术研发;生物质能源收购及综合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阜宁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1,588.22万元,总负债222.05万元,净资产1,366.17万元,实现净利润-65.0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14、睢宁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2016年09月21日在江苏省睢宁县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徐新霞,注册资本:2800万元整。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生物质发电、供热;生物质发电技术研发;生物质能源收购及综合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睢宁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2,797.94万元,总负债204.99万元,净资产2,592.95万元,实现净利润-66.73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15、新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20日在河南省新野县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黄荣泰,注册资本:贰仟捌佰万元整。公司持有100%的股权,经营范围:生物质发电技术的研发;生物质资源收购及综合利用;生物质发电、供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新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3,757.38万元,总负债400.07万元,净资产3,357.31万元,实现净利润996.45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含子公司)拟在合理公允的合同条款下,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含子公司)银行授信担保的方式均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限额详见表一),每笔担保的期限和金额依据公司及子公司与有关银行最终协商后签署的贷款合同来确定,最终公司(含子公司)2019年新增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年;授权公司董事长何启强先生在公司(含子公司)2019年度批准担保额度内签署担保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70521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8%,实际担保余额为11835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211,498.32万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9-013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情况
因环保项目建设需要,公司拟于2019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 万元的长期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13年,贷款资金专项用于保定市满城区纸制品加工区热电联产项目建设。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抵押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等。以上借款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以资金出借方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何启强先生签署相关文件及办理后续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
本次申请借款额度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但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借款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为公司日常经营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9-014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1、公司按照财务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规定的日期开始执行。
2、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按照上述通知及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将原“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将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归并至“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将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上述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的项目与金额产生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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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上述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2017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和所有者权益总额以及2017年度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6日
(下转11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