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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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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806 公司简称:福斯特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8年末总股本522,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4.50元(含税)现金红利,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5,17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2018年度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情况说明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光伏封装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光伏封装胶膜和背板是太阳能电池组件关键封装材料,对太阳能电池组件起到封装和保护的作用,能提高组件的光电转换效率,并延长组件的使用寿命。

报告期内,受“531政策”影响光伏行业形势短暂回落,但随着组件价格的下跌,海外光伏电站的市场需求被充分激发,公司全年共计销售光伏封装胶膜5.81亿平米,比上年同期增长0.69%;背板产品4,298.34万平米,比上年同期增长15.09%。

(2)经营模式情况说明

1、采购模式: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EVA树脂。EVA树脂为石油的衍生品,公司主要和国内外大型石化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进口方式采购,其他生产原辅材料主要直接向国内外生产厂家采购,少量通过经销商采购。

2、生产模式: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生产部根据销售订单情况制定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根据行业特性以及主要客户群体较为稳定的特点,对常规产品进行少量的备货。

3、销售模式:公司主要以自有品牌向下游企业客户(主要是国内光伏组件厂商,部分为国外客户或其代理商)直接销售。每年公司和下游客户签订框架协议,约定全年供需数量、规格等,具体根据客户下达的订单安排发货和结算。

(3)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隶属于光伏行业的封装材料领域,是全球光伏封装材料的龙头企业。光伏封装材料的销售情况和光伏行业的新增装机容量紧密相关。

1、全球光伏行业发展状况

1)光伏应用市场持续快速增长、产业规模不断扩大

光伏产业是全球能源科技和产业的重要发展方向,世界各国均高度重视光伏产业的发展,纷纷出台产业扶持政策,抢占未来能源时代的战略制高点。在全球各国共同推动下,光伏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产业规模持续扩大,过去十年全球光伏市场年复合增长率超过40%。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的公开数据,近年来,全球光伏产业呈现稳定上升的发展态势,光伏发电应用地域和领域逐步扩大,全球光伏应用市场持续增长,新增装机量由2015年的53GW增长至2017年的102GW,累计装机容量超过405GW。

2008-2017年全球新增光伏装机容量

2018年全球新增装机量数据尚未出台。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2018年度国内新增装机44.26GW。同时,多家研究机构均对全球2019年度的新增装机量保持乐观看法。

2)全球“去中心化”趋势明显,新兴市场遍地开花

自2012年开始,随着中、美、日等新兴市场的迅速崛起,欧洲市场占全球光伏市场份额不断下降,全球光伏市场重心加快向亚洲以及其他新兴市场转移。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的数据,2017年全球光伏应用市场新增装机容量超过102GW,同比增长39.7%。排名前十的国家新增装机容量为88.27GW,占全球新增装机容量的86.5%,其中9个国家的新增装机容量突破GW大关,较2016年增加两个,集中度进一步降低,逐步形成新兴市场遍地开花的新局面。我国以53.06GW的新增装机容量继续领跑全球,美国、日本市场呈现下滑趋势,印度、南美、中东等新兴市场亮点纷呈。在新兴市场需求快速增长的带动下,全球光伏市场需求“去中心化”趋势明显,打破了过去过度依赖单一市场的不均衡市场格局,促进全球光伏产业布局更加合理、均衡地发展,并有效降低了单一市场需求波动及政策变动对行业整体发展的影响。

2017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容量分布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2018.4

3)技术进步推动“平价上网”时代到来

近年来,光伏发电在产业规模持续扩大的同时,技术水平也在加速进步,双面双玻、半片、叠片、MBB多主栅等技术逐步规模化应用。电池片效率屡创新高,目前普通结构单多晶电池转换效率已分别达到20.2%和18.6%,高效电池已分别达到21.3%和19.2%。在技术的推动下,光伏发电成本不断下降。2017年光伏发电的平均成本自2010年来下降了73%,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IRENA)预测到2020年将再降一半。依据目前技术进步和成本下降的速度,行业普遍预期未来2-3年,光伏发电将大范围达到或接近常规能源发电成本,从而实现“平价上网”,届时全球能源供给将全面开启“太阳能时代”。

2、我国光伏行业发展状况

1)我国光伏应用市场连续5年位居全球第一

我国在借鉴德国等先进国家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出台光伏标杆电价等一系列支持和规范光伏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我国光伏产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新增装机容量自2013年来连续5年位居全球第一,累计装机容量连续3年位居全球第一。

2)产业规模持续扩大,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的数据,2017年我国多晶硅产能利用率保持在较高水平,硅片、电池片、组件产量增长率均在40%左右,占全球总产量比重均在70%以上。在内外部环境的推动下,我国光伏企业加大工艺技术研发力度,不断提高生产工艺水平,提高组件功率,降低组件成本,进一步逼近“平价上网”。“531政策”的出台对市场短期需求和产品价格产生较大压力,但会进一步督促全行业提质增效,加速“平价上网”目标的实现,使光伏发电成为具有成本竞争力的、可靠的和可持续性的清洁电力来源。

新的行业环境下,高成本低技术含量的企业将逐步退出市场,市场份额将陆续向优势企业集中。长期来看,全球及我国的清洁能源占比不断提升的趋势不变,行业的短期波动不会改变长期发展的趋势。目前公司正在积极把握行业竞争格局升级的重要发展机遇,加快产品结构和生产设备的升级,开发具备市场竞争力的胶膜新产品,持续满足核心客户的高附加值应用需求,充分发挥自身竞争优势,持续提升市场份额和巩固行业龙头地位。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第一季度公司收到P3厂区(西墅街)征收补偿款2亿元,季报及半年报列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报列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8年第四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增长,主要由于公司P3厂区(西墅街)搬迁费用补偿款306,434,856.00元扣除已发生的搬迁费用及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258,111,302.23元计入当期损益所致。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0,973.6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125.7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3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3,065.6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0.80%。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完成了以下工作:

1、产品结构持续优化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胶膜产品结构持续优化,特别是下半年度,随着市场对高效组件需求的快速提升,公司适用于高效组件封装的白色EVA和POE胶膜需求旺盛,销量较去年同期相比大幅增长。根据目前的市场形势,公司胶膜新产品的销售有望继续增长,支撑公司业务长期向好发展。

白色EVA属于EVA胶膜技术升级换代产品,传统EVA胶膜只起到透光、粘结耐黄变等封装作用,白色EVA应用在光伏组件的背面,可以更好反射透过电池片间隙的光线,提高组件对太阳光的有效利用率。随着市场接受程度的增加,白色EVA产品的销量将快速提升。

POE胶膜与传统EVA胶膜相比,具有优异的水汽阻隔性,可以增强组件的抗PID性能,提高组件的可靠性,是目前双面双玻组件及薄膜组件的主要封装胶膜。随着双面电池及双玻组件应用的增加,POE胶膜的市场份额也将不断增长。

2、新材料项目持续推进

感光干膜:印刷电路板的图形转移材料,随着印刷电路板行业朝着高密度、高集成化、柔性等方向发展,感光干膜的应用也越来越广,市场空间巨大。报告期内公司加快感光干膜的研发,新增了激光直接成像干膜等高端系列产品;销售方面迅速扩大了国内电子电路行业客户群体,并且通过国内大型PCB企业的产品测试,成功完成产品导入,为即将开展的大规模量产奠定了良好的市场基础。报告期内感光干膜产品销量不断增长,全年完成销售774.55万平米,同比增长386.37%。为满足快速提升的客户需求,公司加紧感光干膜一期量产产能建设,并于四季度末开始生产,目前客户订单充足,产能持续爬坡。

铝塑复合膜:锂电池的软包装材料。近年来公司通过对设备、工艺和原材料的优化和突破,在生产成本方面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力,产品具备强大的市场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铝塑复合膜产品成功实现量产,产品性能达到电池厂的性能要求,已成功导入3C电池客户,成为国内一家优质铝塑复合膜的供应商。

结构胶成功完成客户导入并实现量产销售,抓住细分领域的核心客户;FCCL继续进行产品完善和客户端测试。

3、海外产能布局完成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斯特材料科学(泰国)有限公司位于泰国春武里的新厂区正式交付使用,部分新增光伏胶膜产能释放,开始逐步开展客户端的工厂审核及产品导入。泰国生产基地的运营有效规避了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光伏胶膜销售的影响,相较于国内其他竞争对手而言,公司提前完成海外产能布局,市场竞争力进一步增强。

4、P3厂区搬迁工作完成

报告期内,因城市规划调整的需要,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西墅街407号的土地、房屋、附属物等被政府征收。公司合理安排搬迁进度,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管理的前提下,顺利完成相关产能的转移,保障公司生产的平稳过度。

5、安吉公司筹备开工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斯特(安吉)新材料有限公司”完成公司注册、项目立项、土地摘牌、方案设计、政府相关部门审批等前期准备工作,为后期项目开工加快投产奠定良好基础。安吉公司未来业务将涉及到部分高分子聚合、特种化学产品合成,有利于提升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满足公司新材料发展战略的需要。

6、可转债项目获得受理

2018年12月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并获得受理。公司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11亿元(含11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白色EVA、POE胶膜和感光干膜项目。上述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改善公司现有产品结构,提升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公司又好又快发展;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机遇,进一步强化公司全球光伏封装材料龙头地位并增加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欲了解公司详细经营情况,请登录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仔细阅读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2018年6月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并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作出的合并、分拆、增补调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将苏州福斯特光伏材料有限公司、杭州临安福斯特热熔网膜有限公司、福斯特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浙江福斯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江山福斯特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杭州福斯特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浙江福斯特新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杭州福斯特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福斯特材料科学(泰国)有限公司、福斯特(安吉)新材料有限公司、北京聚义汇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聚义金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光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等十三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的变更情况如下: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林建华

2019年2月26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19-004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建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摘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8年末总股本522,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4.50元(含税)现金红利,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5,17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2018年度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所在行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准确地核算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更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更合理地计算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关于董事长林建华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林建华、张虹回避表决。

2、关于独立董事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董事杨德仁、俞竣华、刘晓松回避表决。

3、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降低财务费用,同意2019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3.02%)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短期贸易融资等),授信期限为1年,时间自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银行签订融资合同之日起计算。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融资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如上述综合授信融资需涉及抵押担保等业务,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实行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公司2019年度研究开发项目审批权限的议案》

为简化研究开发项目立项审批的程序,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总金额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0%)的额度范围内,对2019年度发生的研究开发项目实施审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福斯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福斯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19-008)、《福斯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福斯特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0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19-005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2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15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安望飞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2018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程序、年报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年报编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8年末总股本522,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4.50元(含税)现金红利,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5,17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2018年度资本公积金和盈余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审议〈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斯特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2019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将汇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议案《关于2019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一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福斯特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审议〈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福斯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告编号:2019-008)、《福斯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19-006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以往坏账损失发生额及其比例、主要客户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情况等相关信息,公司对报告期末应收款项等做出了合理估计。并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因其发生了特殊减值的应收款项进行了单项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 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注:2012年由于欧盟和美国的对光伏行业进行“双反”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全球光伏市场日益低迷,光伏组件产品价格持续下跌,我国光伏组件企业普遍出现库存积压,部分光伏组件厂商停产、减产,在2012年度普遍出现经营亏损。当年全球最大的光伏组件企业无锡尚德也被宣告实施破产重整。下游行业的经营环境恶化导致公司客户整体出现经营困难,公司判断2012年末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余额存在明显减值迹象,进而采用单项计提方式计提坏账准备,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2013年至2017年,受益于国内多项促进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光伏行业出现回暖,下游大客户的经营情况虽有所改善,部分企业也实现扭亏为盈,但整体上看,下游客户的资产负债率等偿债能力指标仍然较差。2017年光伏行业产业链中的硅料、硅片、组件扩产,以及2018年国内“531政策”的影响光伏行业形势短暂回落,随着组件价格的下跌,海外光伏电站的市场需求被充分激发,光伏行业整体正迈向良性发展。基于公司所处行业环境以及市场情况的变化,并出于谨慎、稳健的经营原则,公司2018年度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仍与上期保持一致,均系采用单项计提与账龄组合的方法计提减值准备。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所在行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准确地核算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更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更合理地计算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本次计提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100,963,539.19元。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了认真审核,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稳健的经营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19-010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化工》有关规定和披露要求,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第四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2018年第四季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不含税)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三、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19-009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3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3月20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3月20日

至2019年3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听取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已于2019年2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5项、第6项、第7项、第8项、第9项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6.01项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杭州福斯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林建华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二)参会登记时间:2019年3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19年3月20日下午13:3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樱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

邮政编码:311300

电话号码:0571-61076968

传真号码:0571-63816860

电子邮箱:fst-zqb@firstpvm.com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3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19-008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有关规定,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3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7.18元,共计募集资金163,080.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4,892.4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58,187.6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82.9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57,104.6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180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变更内容:项目实施地点由临安市锦北街道金马村变更至临安市青山湖街道大园路以西;项目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

变更原因:公司已取得位于临安市青山湖街道大园路以西面积为 9,685.00 平方米的土地。该地块位于青山湖科技城内,是临安市政府规划的科研基地,已有多家科研院所入驻。公司正在该地块建设“浙江福斯特新材料研究院”,截至2015年12月31日,研究院主体大楼已竣工验收。公司将“研发中心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到此,可以实现配套资源共享,巧用人才集聚效应,大幅提升公司研发实力。

决策程序:201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并提请公司于2015年9月7日公司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股东大会表决同意上述募投项目变更事项。

信息披露情况说明:《福斯特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编号﹝2015-034﹞披露了变更 “续建光伏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的信息。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续建光伏材料研发中心项目承诺投资总额1,810.94万元,实际投资总额1,869.68万元,差异58.74万元,系国际信用证实际支付时汇率变化导致的差额。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由于续建光伏材料研发中心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其效益从公司研发的新产品和提供的技术支撑服务中间接体现,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2014年9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可以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014年10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经2014年11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可以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8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2015年9月7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可以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3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全部收回本金及收益。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经2016年4月18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全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全部募投项目节余资金(含利息等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募集资金账户余额转出并销户日,募集资金共节余59,239.49万元。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指项目完全达产后正常年度利润总额。

[注2] :2016年,项目2月份完工并全部投入使用,2016年项目实际效益为44,034.38万元,高于完全达产后正常年度利润总额41,065万元,故项目达到预计效益;2017年,项目实际效益为24,136.41万元,2018年,项目实际效益为25,757.40万元,2017年和2018年项目实际效益均低于承诺效益,主要系受产品销售价格进一步下降,低于项目设计的产品销售价格,进而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所致。

证券代码:603806 证券简称:福斯特 公告编号:2019-007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根据规定,公司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将自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项目包括:对新金融工具准则所规定的金融资产的分类、计量及列报。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本次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对上年同期比较报表不进行追溯调整,仅对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进行调整,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自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会的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福斯特应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