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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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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9-016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25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整和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为:戴岳先生、张进先生、张建迪先生、魏星先生、戴小林女士、郝萌乔女士。经公司董事会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查,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董事任职资格,同意将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本次推选的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本次董事会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戴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张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选举张建迪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选举魏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选举戴小林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选举郝萌乔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提名的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保证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整和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为:丁立先生、梅慎实先生、赵丽红女士。经公司董事会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查,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以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本次推选的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8)。

本次董事会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丁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梅慎实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选举赵丽红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提名的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候选人声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完善董事、监事薪酬考核、激励与约束机制,保障公司董事、监事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为强化董事勤勉尽责,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所在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经营等情况,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税前)及独立董事的津贴(税前)方案拟定如下:

1、公司董事长薪酬为人民币100万元/年,由公司向其按月发放。

2、公司副董事长薪酬为人民币80万元/年,由公司向其按月发放。

3、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2万元/年,由公司向其按月发放。

4、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20万元/年,由公司向其按月发放。

5、内部董事依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工作内容,按照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报酬。

6、如股东单位对其外派的董事领取薪酬有相关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董事在外担任其他职务,外部法律法规对其领取薪酬有相关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因履职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3月15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20)。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2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9-017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25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监事会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为胡子建先生,股东代表北京科桥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科桥嘉永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为张慧丽女士。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王福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经公司监事会对上述监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认为上述监事候选人符合监事任职资格,同意将上述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选举。本次推选的第三届监事会相关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9)。

本次监事会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表决结果如下:

1、提名胡子建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张慧丽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监事候选人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对候选人进行分项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管理体系,完善董事、监事薪酬考核、激励与约束机制,保障公司董事、监事依法履行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生效。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依据公司所在行业、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薪酬(税前)方案拟定如下:

1、监事会主席津贴为人民币24万元/年,由公司向其按月发放。

2、股东代表监事、外部监事薪酬与职工代表监事津贴为人民币3.6万元/年,由公司向其按月发放。

3、监事在外担任其他职务,外部法律法规对其领取薪酬有相关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如股东单位对其所外派的监事领取薪酬有相关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股东代表监事、外部监事因履职产生的费用据实报销。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 年2 月 27日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9-018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为:戴岳先生、张进先生、张建迪先生、魏星先生、戴小林女士、郝萌乔女士、丁立先生、梅慎实先生、赵丽红女士。其中丁立先生、梅慎实先生、赵丽红女士为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梅慎实先生、赵丽红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赵丽红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丁立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6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没有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田义先生在公司连续任职时间已满六年,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后,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设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且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田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董事会对田义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2月27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戴岳:男,1952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69年至1978年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空军某部服役;1978年至1995年担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后勤指挥学院干部;1995年至1997年担任北京万乐经济贸易公司总经理;1997年6月至2013年3月历任北京新兴东方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董事长;2007年12月至今任北京中航双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3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

戴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4,591,512.00股,持股比例为38.00%,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戴岳先生与公司董事郝萌乔女士系父女关系、与公司董事戴小林女士系姐弟关系,并与郝萌乔女士、戴小林女士、王苹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戴岳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戴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进:男,1956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2年2月至1983年2月在北京机床研究所电机车间从事生产服务;1983年2月至1985年10月担任北京机床研究所电机车间副主任;1985年10月至1987年7月担任北京机床研究所电机车间主任;1987年8月担任伺服技术研究室副主任;1989年5月至1994年担任伺服技术研究室主任;1994年至1997年6月在北京市新兴赛蒙电气公司任职;1997年6月至2012年7月担任北京新兴东方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7月至2013年3月担任北京新兴东方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4年至今任北京中航双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3月起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张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368,819.00股,持股比例为6.28%,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建迪:男,196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0年7月至1994年3月就职于北京机床研究所;1994年4月至1997年6月在北京市新兴赛蒙电气公司任职;1997年6月至2012年7月担任北京新兴东方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监事;2012年7月至2013年3月历任北京新兴东方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2014年至今任北京中航双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3月起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张建迪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368,819.00股,持股比例为6.28%,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建迪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魏星:男,198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6年9月至2010年8月担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2010年9月至2013年3月担任美国爱依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3年4月至2015年11月担任阿尔斯通(上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5年11月至今担任北京科桥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财务部负责人;2018年3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魏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北京科桥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科桥嘉永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股份7,700,000股,持股比例为6.56%,魏星先生在该公司任财务部负责人,除此之外,魏星先生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魏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戴小林:女,194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73年至1989年担任中国人民解放军304医院心肾内科医生;1989年至1993年赴英国学习;1994年至今任北京许绍发体育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07年至今任北京正华峰岳科技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2年7月至2013年3月任北京新兴东方自动控制系统有限公司监事;2013年3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戴小林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1,529,686.00股,持股比例为1.30%,戴小林女士与公司董事长戴岳先生系姐弟关系,并与戴岳先生、郝萌乔女士、王苹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戴小林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戴小林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郝萌乔:女,198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07年5月担任航天长城贸易有限公司业务经理;2007年5月至2013年6月历任中国东方红卫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业务经理、总经理助理;2013年7月至2019年2月任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2014年8月起任本公司董事。

郝萌乔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4,000,000.00股,持股比例为3.41%,郝萌乔女士与公司董事长戴岳先生系父女关系,并与戴岳先生、戴小林女士、王苹女士为一致行动人,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郝萌乔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郝萌乔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丁立,男,1952年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研究生学历。1968年11月下乡插队。1970年入伍,至1978年10月在某部队服役,历任战士、班长、军械仓库主任等;1978年11月至1991年7月在后勤学院工作,历任教员,研究员,任职期间,因学术研究工作成绩突出,在军队报纸和学术杂志上多次发表论文,荣立三等功。1991年8月从部队转业后,就职于保利科技有限公司,历任该公司贸易办公室主任、商法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其间参与并组织实施了多项重大军事装备的引进项目和军品民品出口工作,在军事装备发展和国际贸易领域具有丰富经验。于2012年12月从该公司退休。

丁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丁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梅慎实:男,196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副研究员。1997年至2003年任北京泰德律师事务所律师;1999年至2003年兼任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及企业融资总部首席律师;2002年至2005年兼任湖北三峡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3年7月至今任中国政法大学证券与期货法律研究所所长;2009年9月至2015年3月兼任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2015年4月至2015年12月兼任北京市京悦律师事务所律师;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兼任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兼任泓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非上市)、邵阳维克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北京首旅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258)、航天长征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603698)的独立董事。2017年11月至今兼任北京平商律师事务所律师;2014年8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梅慎实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梅慎实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赵丽红:女,1970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2007年9月至2015年6月担任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2015年6月至今担任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兼任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300107)、河北金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600722)、央广视讯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8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赵丽红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赵丽红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9-019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胡子建先生、张慧丽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监事候选人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另外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三届监事会。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任期自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监事候选人中,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公司对第二届监事会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2月27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简历

胡子建,男,195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82年毕业于北京航空学院,获学士学位。自1982年起历任航空工业部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某国企项目管理负责人。于2016年1月办理退休。自2019年2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子建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胡子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慧丽:女, 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CI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2004年7月至2012年11月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北京分所审计经理;2012年11月至2015年3月任北京财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财务分析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北京科桥投资顾问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16年3月起任本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慧丽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慧丽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9-020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于2019年3月15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3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3月14日至2019年3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14日15:00至2019年3月1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11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C区会议中心(5号楼一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提案

提案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选举戴岳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张进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张建迪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魏星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戴小林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郝萌乔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选举丁立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梅慎实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赵丽红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01选举胡子建先生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选举张慧丽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提案4.00 《关于制定〈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提案5.00 《关于确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提案6.00 《关于确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上述提案1、提案2及提案3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本数)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到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 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原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

2019年3月14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00)。

2、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19年3月14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者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寄: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C区4号楼(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邮编:100195(信函上注明“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登记地点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益园文创基地C区4号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195

联系电话:010-62804370

传 真:010-63861700

联系邮箱:xxzbg@eeae.com.cn

联系人:张中美、李战营

4、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请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通知。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2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33”,投票简称为“新兴投票”。

2、议案设置及填报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提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a.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b.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c.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如提案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

股东可以在2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3月15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3月14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3月15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一、会议通知中列明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1:上述提案1.00至3.00表决事项采用累积投票制,每次采用累积投票时,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人数的乘积。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开使用,每位股东所投的董事/监事选票数不得超过其累积投票数的最高限额,否则该选票为无效委托;如果选票上的投票总数小于或等于其合法拥有的有效投票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注2:请对提案4.00至6.00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表决权。

三、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印章。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933 证券简称:新兴装备 公告编号:2019-021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职工代表

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会议选举王福军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任期一致。

王福军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北京新兴东方航空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2月27日

附件:

王福军先生简历

王福军,男,198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6年8月至今历任新兴东方研发一部技术员、项目主管、部长助理等职务;2013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福军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04,25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9%。与本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福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