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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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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2019-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13 证券简称:浙江东日 公告编号: 2019-012

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东日”、“发行人”或“公司”)配股公开发行证券方案经公司2018年4月2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18年5月28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18年6月15日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7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配股比例的议案》。2019年2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配股价格的议案》。本次配股申请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093号)文件核准。

2、配股简称:东日配股;配股代码:700113;配股价格:4.88元/股。

3、配股缴款起止日期:2019年2月26日(T+1日)至2019年3月4日(T+5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请股东注意申购时间。

4、本次配股网上申购期间公司股票停牌,2019年3月5日(T+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登记公司”)网上清算,公司股票继续停牌,2019年3月6日(T+7日)刊登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司股票复牌交易。

5、配股上市时间在配股发行成功后根据上交所的安排确定,将另行公告。

6、《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刊载于2019年2月21日(T-2日)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

一、本次配股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售比例及数量: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19年2月25日(T日)下午上交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318,6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可配股数量总计为95,580,000股。

4、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17,142,484.00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投资于“购买现代农贸城一期(批发市场部分)资产”及“温州市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改扩建项目”两个项目。在本次配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5、配股价格:本次配股价格为4.88元/股。

6、主要股东认购本次配股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东方集团公司已出具承诺将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的可配售股份。

7、发行对象:截至2019年2月25日(T日)上交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全体股东。

8、发行方式:网上定价发行方式,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9、承销方式:代销。

10、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

注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本次配股发行的股权登记日及缴款期,香港联交所与上交所的证券交易日是一致的,不会因两个交易所的交易日不一致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2019年2月26日(T+1日)起至2019年3月4日(T+5日)的上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配股缴款方法

原股东于缴款期内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700113”,配股简称“东日配股”,配股价格4.88元/股。

发行人曾为内地与香港股市互联互通标的公司,现仍有部分香港投资者持有浙江东日股票。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有关规则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查看“东日配股”可配证券余额),即先按照配售比例和每个账户股数计算出可认购数量的整数部分,对于计算出不足1股的部分(尾数保留三位小数),将所有账户按照尾数从大到小的顺序进位(尾数相同则随机排序),直至每个账户获得的可配股票数量加总与可配股票总数量一致。香港投资者通过内地与香港互联互通持有发行人股份并参与本次配股的,对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部分,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将根据中央结算系统有关规则的规定将该等零碎股份的数额调整至整数单位。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

原股东所持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的,分别到相应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人、保荐机构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矮凳桥92号

联系人:谢小磊

电话:0577-88812155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新闸路1508号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电话:021-52523075

特此公告。

发行人:浙江东日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