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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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9-02-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19-007

债券代码:113512 债券简称:景旺转债

转股代码:191512 转股简称:景旺转股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之通知、议案材料于2019年2月22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送达了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9年2月27日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绍柏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刘绍柏先生、黄小芬女士、卓勇先生、赖以明先生、邓利先生现场参加会议,董事卓军女士及独立董事何为先生、罗书章先生、孔英先生通过电话会议形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新型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生产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新型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生产项目”(以下简称“SMT项目”)建设期三年,边建设边投产,建设期第一年部分投产,第四年达产。为解决SMT产能不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于2016年2月启动SMT项目的建设,原计划于2019年2月完成建设。

公司2016年12月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复文件,募集资金2016年12月30日到账,由于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时间晚于计划时间,SMT项目建设进度有所延缓,同意将建设期延长至2019年8月31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新型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生产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19-008

债券代码:113512 债券简称:景旺转债

转股代码:191512 转股简称:景旺转股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之通知、议案材料于2019年2月22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送达了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19年2月27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化沾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新型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生产项目”实施进度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新型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生产项目”的实施进度,是基于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规划。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涉及募投项目内容实质性改变,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延长募投项目“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新型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生产项目”建设期至2019年8月31日。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新型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生产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603228 证券简称:景旺电子 公告编号:2019-009

债券代码:113512 债券简称:景旺转债

转股代码:191512 转股简称:景旺转股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景旺电子科技

(龙川)有限公司新型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生产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993号)核准,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12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000,000股,发行价为23.1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11,68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中介机构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51,968,120.00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6年12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2月30日出具天职业字[2016]1735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三、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具体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新型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生产项目” (以下简称“SMT项目”)累计投资金额为人民币5,844.07万元(未经审计),占该项目承诺投资额的85.89%。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延长该项目建设期6个月至2019年8月底。

(二)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调整的原因: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新型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生产项目”建设期三年,边建设边投产,建设期第一年部分投产,第四年达产。

为解决SMT产能不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于2016年2月启动SMT项目的建设,原计划于2019年2月完成建设。公司2016年12月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复文件,募集资金于2016年12月30日到账,由于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时间晚于计划时间,SMT项目建设进度有所延缓,公司决定延长建设期至2019年8月31日。

四、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边建设边投产,SMT项目2018年上半年已实现效益859.63万元(即利润总额,未经审计),超过项目达产后预期年化效益1,104.07万元的一半。

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涉及募投项目内容实质性改变,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核意见

2019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新型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生产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SMT项目建设期延长至2019年8月31日。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1、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核了本次募投项目的调整事项,审核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时间晚于计划时间,公司募投项目SMT项目实施进度有所延缓。公司对SMT项目的建设期进行延期调整,符合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规划,本次延长SMT项目实施期限不涉及募投项目内容实质性改变,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延长SMT项目建设期至2019年8月31日。

(三)监事会意见

2019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新型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生产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募投项目SMT项目的实施进度,是基于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项目的实际投资情况、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规划。本次调整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不涉及募投项目内容实质性改变,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延长SMT项目建设期至2019年8月31日。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景旺电子本次调整“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新型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生产项目”实施进度之事项,已经景旺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调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建设进度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而作出的时间上的调整,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项目实施内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景旺电子本次调整“景旺电子科技(龙川)有限公司新型电子元器件表面贴装生产项目”实施进度之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景旺电子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建设进度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