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3月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产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公告

2019-03-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19-001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产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由子公司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耀药业”)生产的1批次地塞米松磷钠注射液,经江西省宜春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检不合格,并在《江西省2019年第1期药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中公布;生产的1批次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经河南省永城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抽检不合格,并在《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抽检不合格药品的通告(2019年第2期)》中公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产品信息

(1)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

问题批号:1705121

规格:1ml:5mg

检验结果: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可见异物

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

被抽样单位:江西臣菲医药有限公司

(2)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

问题批号:1706041

规格:按C9H13NO3计1ml:1mg

检验结果: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可见异物

执行标准:《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

被抽样单位:河南省永城市中心医院(东城区)

金耀药业主要从事化学药品制剂的生产、经营,拥有小容量注射剂、乳膏剂、软膏剂、冻干粉针剂等多种剂型产品。公司于2017年6月收购金耀药业62%的股权,金耀药业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二、公司核查情况

金耀药业获悉产品检验不合格信息后,立即启动召回程序,发出召回通知,不合格批次的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共计销售168.3万支,召回情况反馈结果为0;不合格批次的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共计销售35.3万支,召回情况反馈结果为0。金耀药业及时开展内部排查,对不合格批次产品的留样进行复检,其可见异物项符合规定,并对不合格批次产品在其他地区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未接到产品不合格的反馈。公司将积极配合开展后续相关工作。

可见异物是国内小容量注射剂行业的通性问题,与安瓿瓶质量关系密切。公司相关人员分析,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洗瓶、灌封工序需要针头多次插入安瓿瓶口,有可能出现针头与瓶壁摩擦,造成出现可见异物的情况。另外,产品在储存、长途运输过程中,因颠簸、碰撞、周转等均可能造成玻璃屑的产生,形成可见异物。本批次可见异物不合格属于偶然情况,非系统问题。

三、事件对公司的影响

2017年公司地塞米松磷酸钠注射液(1ml:5mg)销售收入356.14万元,占总收入的0.18%,其中,此次不合格批次产品销售收入为31.31万元,占总收入的0.02%。2017年该产品实现毛利121.89万元,占全年总毛利0.17%,其中,此次不合格批次产品毛利为14.7万元,占全年总毛利0.02%。

2017年公司盐酸肾上腺素注射液销售收入1699.7万元,占总收入的0.86%,其中,此次不合格批次产品销售收入为48.94万元,占总收入的0.02%。2017年该产品实现毛利1456.83万元,占全年总毛利1.99%,其中,此次不合格批次产品毛利为41.94万元,占全年总毛利0.06%。

以上抽检不合格批次产品收入和毛利占比较小,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未造成实质性影响。

四、采取的措施

以上事件发生后,公司高度重视,开展全面调查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加强质量及技能培训,提高全员质量意识;严格供应商审计,制定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内控标准;强化生产过程控制,提高设备运行水平,选用全自动灯检仪进行可见异物检查,有效拦截可见异物;同时加大抽查力度,修订成品放行内控标准,严把出厂关;加强仓储、运输等药品流通环节控制,提高公司质量管控水平,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公司将吸取教训,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