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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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9-03-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48 证券简称:阳泉煤业 公告编号:2019-015

债券代码:143960 债券简称:18阳煤Y1

债券代码:143979 债券简称:18阳煤Y2

债券代码:143921 债券简称:18阳煤Y3

债券代码:155989 债券简称:18阳煤Y4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2月2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中心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乃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7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成晓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董永豪、王鹏鹤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和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日

证券代码:600348 股票简称:阳泉煤业 编号:2019-016

债券代码:143960 债券简称:18阳煤Y1

债券代码:143979 债券简称:18阳煤Y2

债券代码:143921 债券简称:18阳煤Y3

债券代码:155989 债券简称:18阳煤Y4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和资料于2019年2月22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2月28日(星期四)16:00在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中心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为9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乃时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调整第六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专业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鉴于公司独立董事赵雪媛已连续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满六年,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进行了调整。2019年2月28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辛茂荀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杨乃时提名,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独立董事辛茂荀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以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二)关于调整经理层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2018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决定聘任赵世铎、张吉林、付书俊、安站东、王新文和范德元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近日,由于公司副总经理吕维赟和陈俊明职务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吕维赟和陈俊明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三)关于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条款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的议案》,并将与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有关的事项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同时根据《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第十三条 公司拟发行的债券、债务融资工具等金融性债券在获得主管部门批准、注册或备案后,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发展需要和市场状况,酌情择机发行,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后续发行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行金额、发行期限、发行询价利率区间等。”的规定,公司拟发行60亿元公司债券事项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后,应就批准额度内的每一次发行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经与本次发行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商议,拟于2019年3月31日前启动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发行”)的相关工作,现将与本期发行有关的待定事项说明如下:

1.发行方式和发行规模:本次发行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拟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5亿元(含15亿元)的公司债券,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总经理在询价过程中结合市场情况进行确定。

2.债券期限和品种:本期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3+2年),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3.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发行的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公司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前3年票面利率加公司上调的基点(或减公司下调的基点),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前3年的票面利率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询价的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预设区间为4.5%-5.5%。本期发行的票面利率由公司总经理在询价区间内结合发行规模和市场情况进行确定。

除上述条款外,与本期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