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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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东新潮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2019-03-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能源 公告编号:2019-021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山东新潮能源股份

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301号),该问询函的全文如下: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前期,我部曾于2019年1月30日向公司发送《关于对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问询函》。经审阅你公司披露的对上述问询函的回复及相关公告,现有如下问题需要公司核实,并进一步补充披露。

一、回复披露,自2018年3月12日至2018年6月3日,公司将前期用于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6.5亿元募集资金依序用于偿还即将到期的银行贷款,并以表格形式予以了列示。请公司:(1)补充列示上述各笔银行贷款的借款日期、借款用途及实际资金流向;(2)补充说明上述借款用途是否涉及任何交易背景、与前期公司增资参股哈密合盛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多起对外投资损失事项是否存在关联。

二、回复披露,截至2018年底,公司将前期用于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2.525亿元募集资金,分别用于支付公司下属子公司预付货款1.55亿元,支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运营费用7,229万元,支付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顾问费1,999万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预付货款的具体用途,对应采购货物的具体所指及当前归属情况;(2)运营费用、顾问费的具体所指及发生背景。

三、回复披露,公司存在可能无法及时偿还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025亿元资金的情形。请公司:(1)针对募集资金可能无法按时归还事宜,核查是否存在募集资金被直接或间接挪用、占用等违法违规情形,并说明事件相关责任人;(2)补充披露公司后续拟采取的补救及整改措施。

请公司独立董事、财务顾问及律师就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3月11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对外披露。”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