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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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
的公告

2019-03-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67 证券简称:好当家 公告编号:临2019-003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8年8月30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见公司2018-020号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好当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当家集团),自2018年8月29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累积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增持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收到好当家集团《关于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通知》,现在将本次增持计划结果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好当家集团,增持计划实施前,好当家集团持有594,425,190股公司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69%,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94,425,190股。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好当家集团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市场价值的认可,结合近期股票市场综合表现情况,对本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二)增持股份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三)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自2018年8月29日起6个月内,累积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四)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股票的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列,增持人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五)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

(六)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8月29日起6个月内完成增持。

(七)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实施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好当家集团增持计划期间(2018年8月29日至2019年2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共计 3,100,000股,增持总金额7,743,652.81元人民币,增持均价为2.498元/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1%。

截止2019年2月28日收盘,好当家集团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97,525,19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90%。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股份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00467 证券简称:好当家 公告编号:临2019-004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好当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当家集团)计划自2019年3月1日起3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票,累积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300万,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增持前,好当家集团持有597,525,190股公司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0.90%,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97,525,190股。

二、增持情况说明

(一)、增持计划: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增持人账户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在二级市场增持本公司股票。

(二)、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增持人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市场价值的认可。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种类:公司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累积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300万,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五)、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拟增持股票的价格不设置固定价格、价格区间或累计跌幅比列,增持人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上海证券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

(七)、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月内。

(八)、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增持人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披露。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计划的增持主体承诺:在实施增持计划过程中,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敏感期的相关规定,并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