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22号
债券代码:136264 债券简称:16隆基01
债券代码:113015 债券简称:隆基转债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接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振国先生关于其所持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李振国先生于2019年2月28日在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延期购回业务,将原质押给中银证券的27,256,000股流通股办理了延期购回交易(原质押及补充质押情况请详见公司2018年3月7日、2018年8月2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质押数量已根据公司2017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调整),延期购回日为2020年3月4日,本次办理股份质押延期购回的股份占2018年12月28日公司总股本(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0.98%,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李振国先生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个人资金周转,李振国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以及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若公司股价波动到预警线时,李振国先生将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公司将持续关注李振国先生的股权质押风险,并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李振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418,845,4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1%;李振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喜燕女士、李春安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874,384,6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33%。本次股份质押延期购回后,李振国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156,696,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37.41%,占公司总股本的5.61%;李振国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喜燕女士、李春安先生合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265,8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52%。
特此公告。
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