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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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9-03-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公告编号:2019-010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股权登记日:2019年2月26日(星期二)。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3月1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1日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2月28日15:00至2019年3月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地点:北京崇文门西大街1号北京新侨诺富特饭店。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会议主持人:夏建统董事长。

8、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召开,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367,705,6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638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365,037,35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394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668,3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44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721,51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40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53,18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6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668,33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441%。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全资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421,8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89%;反对2,283,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7,6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6318%;反对2,283,8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36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421,85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89%;反对2,283,8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37,6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6318%;反对2,283,8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1.368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5,101,3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917%;反对2,604,2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08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17,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0208%;反对2,604,2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97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7,705,6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21,51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吴卫勇、王桂名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日

证券代码:000662 证券简称:天夏智慧 公告编号:2019-011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夏智慧”)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9年3月1日在北京崇文门西大街1号北京新侨诺富特饭店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19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7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夏建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和书面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了规范公司专业委员会运作,公司董事会现决定,补选独立董事丁海芳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位。补选后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各专业委员会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4名组成人员是:夏建统(主任委员)、陈雪梅、胡宝钢、陈晓东(独立董事);

2、提名委员会3名组成人员是:陈晓东(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夏建统、管自力(独立董事);

3、审计委员会3名组成人员是:丁海芳(主任委员、独立董事)、陈雪梅、陈晓东(独立董事);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名组成人员是:管自力(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夏建统、陈晓东(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天夏智慧城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