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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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19-03-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5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包括已回购股份的数量和比例、购买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支付的总金额等。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公司回购股份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回购股份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8年5月4日、2018年5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并于2018年5月2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分别于2018年6月5日、2018年7月5日、2018年8月3日、2018年9月4日、2018年10月10日、2018年11月2日、2018年12月5日、2019年1月4日和2019年2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

截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本公司股份9,719,3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246%,最高成交价为6.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69元/股,成交的总金额为60,027,043.26元(不含交易费用)。符合公司第一期回购股份既定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第二期回购股份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14日、2019年1月3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并于2019年2月19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第二期)的回购报告书》,根据既定回购方案,本期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已于2019年2月14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受理,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股份专用账户,公司拟在回购期限内根据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发行结果及二级市场情况,按照既定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推进第二期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截至目前,公司第二期回购股份尚未实施首次回购。

三、其他说明

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达到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4.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2018年6月14日至6月21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为14,342,825股。公司在回购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以上股数。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6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

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宝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本公司股份144,100,48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74%)的股东深圳市宝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6,825,93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在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日收到公司股东深圳市宝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信投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的名称:深圳市宝信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截止本公告日,宝信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44,100,48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0.7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不超过26,825,938股,占公司总股本2%。

4、减持期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6、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的股票来源为参与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获得的新增股份,该股份已于2013年12月31日上市,并于2017年1月3日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12月29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6-093)。截至本公告日,宝信投资无尚未到期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宝信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宝信投资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宝信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