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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
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19-03-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证券代码:000715 公告编号:ZXSY2019-05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

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实施将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2、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是否能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及批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中兴一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接到控股股东沈阳中兴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兴集团)书面通知,中兴集团正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鉴于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9年3月1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时间预计不超过5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ZXSY2019-04)。

2019年3月3日,中兴集团函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所持公司80,911,74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00%。本次转让价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2019年3月4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中的较高者。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尚需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是否能够取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及批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敦促中兴集团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鉴于本次公开征集转让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