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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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公司高管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公告

2019-03-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008 证券简称:大族激光 公告编号:2019013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公司高管股份减持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2月11日披露了《关于部分公司高管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8089)。公司部分高管计划在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25%,合计减持股份将不超过360,72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3%。

近日,公司收到部分高管减持股份的通知,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主要内容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2019年3月4日,具体减持情况见下表:

本次减持后,张建群先生、宁艳华先生、陈克胜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均已实施完毕。周辉强先生、赵光辉先生、杨朝辉先生、王瑾先生、任宁先生、陈雪梅女士尚未减持。公司将持续关注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四、其它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关于股东的减持计划等相关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预披露减持计划、承诺一致,本次减持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且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本次减持股份的高管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4、截至本公告日,周辉强先生、赵光辉先生、杨朝辉先生、王瑾先生、任宁先生、陈雪梅女士尚未减持。后续他们在减持计划期间内如需减持股份的,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