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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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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19-03-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1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诺力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周学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797,120股;王新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664,000股;钟锁铭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14,000股;王志君女士持有公司股份1,409,800股;刘云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0,000股;刘宏俊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40,000股;苏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70,000股;刘光胜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8,000股,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432,92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6.12%。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周学军先生、王新华先生、钟锁铭先生、王志君女士、刘云华先生、刘宏俊先生、苏琳先生、刘光胜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各自持有公司股份的25%,合计减持将不超过3,890,500股的本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5%(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过去12个月内未实施过任何减持,其中:周学军先生、王新华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二级市场增持取得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过去12个月内未实施过任何减持;钟锁铭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过去12个月内未实施过任何减持;王志君女士所持公司股份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过去12个月内未实施过任何减持;刘云华先生、刘宏俊先生、苏琳先生、刘光胜先生等四人所持公司股份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迄今未实施过任何减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一次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

注:1、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3、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公司自然人股东周学军、王新华、钟锁铭、王志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包括由该部分股份派生的股份如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周学军、王新华、钟锁铭同时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周学军、王新华、钟锁铭同时承诺:

①其所持的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②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 下同)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③若其在锁定期及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职务发生变更或离职,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其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若因其未履行上述承诺,造成投资者和股份公司损失的,其将依法赔偿损失。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周学军、王新华、钟锁铭、王志君、刘云华、刘宏俊、苏琳、刘光胜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0%。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个人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