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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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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19-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63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9-017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3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30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公司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核实和回复。由于部分问题的回复涉及进一步补充、完善,公司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回复。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不超过5个交易日,将在2019年3月11日前回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六日

证券代码:600363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19-018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5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邓凯元先生发来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邓凯元先生于2019年2月27日—2019年3月4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859,7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2%。

本次权益变动前,邓凯元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6,12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9%,本次权益变动后,邓凯元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262,0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7%。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减持后,邓凯元先生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262,0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57%。邓凯元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3、本次权益变动的详细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六日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联创光电

股票代码:600363

信息披露义务人:邓凯元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长春路158号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长春路158号

权益变动性质:拥有权益的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19年3月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无需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选择合适的时机继续减少其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联创光电26,121,800股,占联创光电总股本的5.89%。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其中11,262,068股处于质押状态。

第五节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减持信息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买卖联创光电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明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邓凯元

2019年3月5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

邓凯元

2019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