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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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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
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2019-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726 证券简称: 朗迪集团 公告编号:2019-003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

审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18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核准》申请材料。2018年10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81645号)。2018年11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18年11月29日公司将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并报送中国证监会。2018年12月14日公司将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稿进行公开披露并报送中国证监会。

鉴于公司本次项目聘请的法律服务机构因其他公司的项目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于2019年1月17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181645号)。

公司积极配合相关中介机构履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止审核后的复核程序。公司满足了提交恢复审查申请的条件,并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恢复审查的申请。2019年3月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恢复审查通知书》(181645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恢复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恢复审查条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决定恢复对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审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朗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