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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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2019-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33 证券简称:圆通速递 公告编号:临2019-008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截至本公告日属于圆通速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圆通有限”)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及本次担保有效期截止日新设的属于圆通有限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圆通有限本次为其下属公司提供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本次担保前,公司未对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情况简介

为支持圆通有限下属公司业务发展,提高决策效率、高效制定资金运作方案,满足其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圆通有限于2019年3月6日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签订《资产池质押担保合同》,为其下属公司提供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担保,担保期限至2021年2月26日。

(二)本次担保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18年3月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2018年度拟为截至2017年12月31日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及 2018年1月1日至授权有效期截止日新设的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担保,其中包括为其提供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16)。

2018年4月16日,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3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尚未超过上述授权的担保总额,无须另行提交董事局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拟发生担保业务的主体:

1、截至本公告日属于圆通有限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

2、本次担保有效期截止日新设的属于圆通有限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2、担保方式:质押担保;

3、担保类型:借贷、货物运输、加工承揽及其他等;

4、担保期限:至2021年2月26日;

5、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资产质押池融资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质物处置费、过户费等甲方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圆通有限将根据下属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额度及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四、董事局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局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日常经营及投资并购需求,进一步提高决策效率,高效制定资金运作方案。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的日常经营及投资并购需求,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18年度担保额度已经出席董事局会议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额度。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不超过人民币28.39亿元(已经汇率折算),其中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4.31亿元(已经汇率折算),因香港国际机场高端物流中心发展项目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不超过人民币14.08亿元(已经汇率折算),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为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12)及《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122)。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为全资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30.32%、15.28%,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圆通速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2019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