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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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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2019-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19-015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2月28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缪昌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1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披露媒体上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6日

●报备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916证券简称:苏博特公告编号:2019-016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3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3月26日9 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区醴泉路118号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3月26日

至2019年3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4、6、7、8、10、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5、6、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及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登记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醴泉路118号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登记时间:2019年3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六、 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者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亮、田璐

联系电话:025-52837688

联系邮件:ir@sobute.com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3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16 证券简称:苏博特 公告编号:2019-017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吉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江苏吉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5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江苏吉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邦材料”)因经营业绩显著增长,扩大经营规模的需要,拟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贷款1,000万元,向中国工商银行城北支行贷款500万元,公司拟为吉邦材料上述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500万元。

(二)公司于2019年3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吉邦材料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吉邦材料基本信息如下:

1)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醴泉路118号;

2)法定代表人:ZHAOZHOU ZHANG;

3)经营范围: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建筑施工新工艺、新材料推广应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建筑施工技术服务与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主营业务:功能性墙体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技术服务;

5)财务数据:吉邦材料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2,399.06万元,所有者权益为1,976.43万元,2017年度净利润为-110.4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吉邦材料截止2018年9月30日的总资产为3,941.75万元,所有者权益为2,168.89万元,2018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163.8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吉邦材料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吉邦材料62%股权,ZHAOZHOU ZHANG持有吉邦材料35%股权,南京金霖祥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吉邦材料3%股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吉邦材料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签订的《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公司为吉邦材料与中国工商银行城北支行签订的贷款主合同形成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人民币500万元;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吉邦材料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系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吉邦材料目前生产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对吉邦材料的担保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利益构成损害。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南京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保5,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吉邦材料担保500万元,无逾期担保。

六、上网公告附件

吉邦材料财务报表(2018年9月30日)。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6日

● 报备文件

(一)《保证合同》

(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吉邦材料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