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19-012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3月7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3月6日-2019年3月7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7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3月6日15:00-3月7日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甲26号海航大厦10层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总经理 姜杰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295,532,1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66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91,283,59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366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4,248,5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971%。
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5,620,0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92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371,5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9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4,248,56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971%。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王涵盈、张霞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1、《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
议案1.1 关于补选朱卫军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1,690,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8,0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1.6368%。
表决结果:朱卫军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1.2关于补选陈英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1,690,1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7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778,0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1.6368%。
表决结果:陈英杰当选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议案2、《关于公司与关联方海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进行股权置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3,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2480%;反对265,3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7217%;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353,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2480%;反对265,36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7217%;弃权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2%。
表决结果:股东大会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涵盈、张霞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19-013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3月7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任命朱卫军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推举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 公告编号:2019-014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举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推举朱卫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朱卫军先生简历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八日
附:
朱卫军先生简历
1972年出生,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海航置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北京养正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海航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拟任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朱卫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权,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朱卫军先生简历,未发现其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长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的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具备担任公司董事会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公司董事会董事长的推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推举朱卫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独立董事:姜尚君、马刃、杜传利
二〇一九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