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77 公司简称:国泰集团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18年末总股本391,233,9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9,123,39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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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营业务:公司主营业务为民用爆破器材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爆破服务,是全国产品种类最齐全的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之一。公司主要产品为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及工业索类等民用爆破器材,同时为矿山、基建项目等提供爆破服务。
(二)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本着“高效、节约、公开、透明”的采购原则,实行“主要原材料和物资由集团公司统一组织采购;一般原材料、辅助原材料和一般物资由子公司自行采购,向集团公司生产供应部备案”的管理模式。
集团公司生产供应部负责主要原材料和物资采购的询价、定价和确定供应商及统一采购等管理工作,其中为了确保采购的经济性,公司严格执行询价、比价程序,按照“比质比价、货比三家”的原则向供应商逐一询价、议价,确保原材料和物资质优价廉。
公司制定了《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物资采购计划编制及申报》等采购相关制度和规章,并严格按照制度规章执行日常采购工作。
2、生产模式
公司拥有工信部核发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及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并严格按照核定的品种和数量进行生产,生产作业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公司销售分公司在年底与客户签订来年的框架合同,合同中注明来年的采购量。以该采购量为基础,销售分公司对下年的民爆产品销售进行预测,编制下年的民爆产品销售计划,集团公司生产供应部按照产销平衡原则,结合各子公司的生产凭照能力,编制公司及各子公司年度生产计划。各子公司生产供应部在季度末及月底编制相应的下季度及月度生产计划,并报集团公司生产供应部。
客户每批产品采购,向公司发出具体订单,公司根据订单需求对生产计划进行调整,并严格在安全生产许可的品种、数量范围内进行生产。同时,常规产品一般按照制定的生产计划安排生产,但对客户有特殊规格、特殊包装要求的产品则以销定产。
3、销售模式
公司采用“以流通公司经销方式为主、以终端用户直销方式为辅”的销售方式。
集团公司设立销售分公司,统一销售各子公司的民爆产品。鉴于各子公司的生产许可均统一在集团的生产许可证下,根据集团公司的销售管理办法,各子公司产品均以“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对外销售,各子公司的产品先销售给集团公司,再由集团公司销售给客户,集团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授权子公司进行销售、开具发票。
4、定价模式
在2014年底国家发改委取消民爆器材出厂价格指导前,公司的定价基准为自2008年8月20日起执行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民用爆破器材出厂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08]2079号),即由此前执行的下浮5%、上浮10%的幅度,扩大为上下浮动15%。
在2014年底国家发改委取消民爆器材出厂价格指导后,公司直接与主要客户进行销售价格协商。
5、结算模式
公司对客户综合划定资信等级,并进行动态管理,资信一般的客户按现款现货方式进行交易,资信较好的客户,给予一定账期。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条例》中规定的“销售、购买民用爆炸物品,应当通过银行账户进行交易,不得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交易”方式进行结算。
(三)行业情况:民爆行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性行业,其产品被广泛应用于煤炭、金属、非金属等矿山开采,交通、冶金、建材、水利、电力、控制拆除爆破等多个领域中。民爆行业的发展与基础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国民经济发展等紧密关联。在国民经济景气、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煤炭、石油及各类矿产开发需求旺盛时期,民爆行业也随之处于良好的发展阶段;相反,如果国民经济萧条,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减少,煤炭、石油及各类矿产开发需求减少,民爆行业市场需求也随之下降。
民爆行业的季节性主要体现在终端用户的开工季节性上,每年的第一季度为淡季。由于春节期间出于安全管理的考虑,矿山、基建等下游终端客户会较长时间的停产停工,同时民爆主管部门也会要求加强春节期间的安全管理,此外由于春季的雨水较多,工地施工节奏缓慢,因此民爆企业在一季度开工时间较短,产销量较少。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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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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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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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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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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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1)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6,831.00万元,比上年增加30,300.31万元,增长53.60%。其中实现民爆产品营业收入57,609.52万元,比上年增加12,860.64万元,增长28.74%;爆破工程营业收入11,344.95万元,比上年增加5,842.96万元,增长106.20%;非民爆产业营业收入17,876.52万元,比上年增加11,596.71万元,增长184.67%。
(2)2018年,公司营业成本53,974.35万元,比上年增加21,490.76万元,增长66.16%。民爆产品营业成本32,352.18万元,比上年增加8,305.08万元,增长34.54%;爆破工程营业成本8,599.34万元,比上年增加3,695.95万元,增长75.38%;非民爆产业营业成本13,022.83万元,比上年增加9,489.73万元,增长268.60%。
(3)2018年,公司期间费用26,417.95万元,比上年增加8,258.22万元,增长45.48%。
(4)2018年,公司实现营业利润8,787.82万元,比上年增加780.28万元,增长9.74%。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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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16户,减少1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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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委托经营或出租等方式丧失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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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9临003号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9年3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熊旭晴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请参见同日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33.76万元。报告期内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254.64万元,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425.80元。
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则,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末总股本391,233,9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9,123,39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7、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审阅了该议案,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9临005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确保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满足公司经营投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共计不超过10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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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银行综合授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相关协议签署之日起开始计算,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事项。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9临007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1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全资子公司江西威源民爆器材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分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了减少管理层级,提高重组整合工作效率和效果,结合现有组织架构等实际情况,董事会经研究后同意对江西威源民爆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源民爆”)及其下属分子公司股权结构和组织架构作以下调整:
1、将威源民爆下属七〇九厂、六六一厂注销,威源民爆的注册地迁至七〇九厂经营所在地;
2、在六六一厂经营所在地设立全资子公司,承继六六一厂的所有资产、负债、业务、人员等;
3、将威源民爆持有江西威源龙狮化工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划转给上市公司;
4、将威源民爆持有萍乡威源民爆物品有限公司34%股权划转给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鑫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5、将威源民爆持有江西威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40%股权划转给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恒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9临004号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3月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杜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18年度报告进行认真审阅后认为:
(1)2018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8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请参见同日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033.76万元。报告期内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254.64万元,报告期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425.80元。
根据《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则,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末总股本391,233,98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1.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9,123,398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2019临005号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9临005号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严格遵循自愿、平等、诚信的原则,是完全的市场行为,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此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 日常关联交易并不存在任何附加条件。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19年3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李汉国先生、余新培先生、杨祖一先生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意见如下:公司2018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开展需要,交易是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定价合理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本次对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做出的预计,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原则为执行市场价,定价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18年度,公司预测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5.00万元,实际发生关联交易77.95万元,具体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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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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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新余国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创业板公司(股票代码:300722,股票简称:新余国科),成立于2008年5月5日。注册资本:8,000.00万元;住所:江西省新余市仙女湖区观巢镇松山江村;法定代表人为金卫平;经营范围:人工影响天气专用技术装备、保险柜、保险箱、探空火箭、气象火箭、发射装置、雷达设备、气象专用仪器仪表设计开发、制造、销售和服务;机械设备设计开发、制造、销售和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和服务;气象服务;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项目投资咨询(金融、证券、期货、保险业务除外);技术咨询;货物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该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江西省军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遂将其认定为公司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根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各方应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本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公司与各关联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原则为:以当地可比市场价为准,如果无市场同类比较的业务,采用成本加成方式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此类原材料市场具备充足的供应并具备市场价格,交易金额较小,占公司成本金额较小,上述关联采购的存在对公司独立运营不存在影响;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的加工劳务主要为关联方为了保证公司资产的完整性而将相关资产注入公司,关联方缺乏此类资产导致关联方需向公司采购相关劳务,交易金额较小,交易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小,交易形成的利润占公司净利润的比例不大。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各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该等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9临006号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8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 2018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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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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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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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今年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本公司内部统计,且部分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也并未对本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9临007号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最新修订的《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以及公司住所发生变更的实际情况,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对公司《章程》修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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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章程条款的修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并需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9临008号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办公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求,于近日搬迁至新地址办公。除上述办公地址变更外,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其他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变更后的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大道699号
邮政编码:330096
电 话:0791-88119816
传 真:0791-88115785
电子邮箱:gtirm@jxgtmb.com
网站地址:www.jxgtmb.com
上述变更事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编号:2019临010号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
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通知,由江西省高企认定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公布江西省2018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赣高企认发[2019]1号)(以下简称“通知”)已于近日在江西省科学技术厅官网公示(http://www.jxstc.gov.cn/)。
此通知附件中载明: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拓泓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泓新材”)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836001064,控股子公司江西永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永宁科技”)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836001101,发证日期均为2018年12月4日。
依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拓泓新材及永宁科技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将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八日
证券代码:603977 证券简称:国泰集团 公告编号:2019临009号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标的公司2018年度业绩承诺
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0月完成对江西威源民爆器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威源民爆”)100%股权和江西铜业民爆矿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铜民爆”)100%股权的收购。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标的企业2018年度承诺业绩实现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现就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2018年4月27日,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拟向江西省民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爆投资”)发行股份购买民爆投资所持有的威源民爆100%股权和江铜民爆 100%股权,交易价格合计为85,399.47万元。2018年5月,因公司实施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根据相关规则要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018年7月12日,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8年第34次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2018年9月1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西省民爆投资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488号)。
2018年10月9日,威源民爆取得江西省新余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公司变更通知书》,威源民爆 100%股权已过户至国泰集团名下。2018年10月12日,江铜民爆取得江西省德兴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的《公司变更通知书》,江铜民爆100%股权已过户至国泰集团名下。
2018年10月24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新增股份的变更登记,登记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数量为81,721,980股,股份总量变更为391,233,980股。
二、业绩承诺的具体情况
(一)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民爆投资于2018年4月10日签订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就本次重组中采用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进行评估或者估值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拟购买资产进行业绩承诺,经双方确认,本次业绩承诺涉及的公司仅包括:威源民爆下属控股子公司江西威源龙狮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威源龙狮”)、参股子公司江西威安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安爆破”)、参股子公司萍乡市威源民爆物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萍乡民爆”),以及江铜民爆(以下合称“业绩承诺对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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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业绩实现情况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19]001136号),2018年度业绩承诺对象业绩完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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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业绩承诺主体2018年度实现扣非净利润数均达到民爆投资所作承诺。
特此公告。
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八日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持续
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江西国泰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国泰集团”)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及持续督导机构,持续督导期限至2018年12月31日。目前,持续督导期限已满,中德证券现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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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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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工作概述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发行人所做的主要保荐工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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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在持续督导期间,中德证券督导发行人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其他需要申报的重大事项。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能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实施持续督导工作并提供了便利条件,包括现场核查、按本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接受访谈沟通等。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持续督导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聘请的中介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发行人提供专业意见,出具相关报告,并配合本保荐机构对有关事项的核查工作。
八、其他申报事项
无。
九、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国泰集团募集资金使用尚未使用完毕,本保荐机构将对该事项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保荐代表人签名:
胡 涛 张国峰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
侯 巍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