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创新创业公司
债券信用保护合约落地
⊙卢丹 ○编辑 孙放
3月7日,首批创新创业公司债信用保护合约在上交所正式落地。东吴证券作为相关债券发行的主承销商,向发行人提供了“债券发行+信用保护合约”的综合解决方案,为双创企业债券融资护航。
首批信用保护合约的参考实体分别为昆山龙腾光电有限公司、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均为创新创业实体企业;参考债券分别为19龙腾01和19京源01,为创新创业公司债。该类债券是资本市场支持中小创新创业公司的特色债券品种。针对目前中小企业自身评级低、债券发行难的现状,主承销商东吴证券为两只债券创设了信用保护合约,这也是资本市场首批为创新创业公司债创设的信用保护工具。
东吴证券固定收益总部创新业务部负责人胡俊华介绍道:“这两家公司属于创新创业类中小企业,主体无评级,发行债券时存在一定困难。东吴证券积极响应国家支持中小企业债券融资的号召,在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指导下,通过为公司债创设信用保护工具的方式,对两只债券进行信用风险保护,解决了投资者的信用风险匹配问题,增强了投资者的信心,提高了债券发行的效率。”
据东吴证券固定收益总部创新业务部罗佛传介绍,3月7日,龙腾光电在上交所市场发行非公开创新创业公司债券(19龙腾01)1000万元,期限1年;东吴证券同步创设1000万元信用保护合约,由两家金融机构各认购500万元,信用保护合约期限也为1年。同日,京源环保在上交所市场发行非公开创新创业公司债券(19京源01)1000万元,期限两年。东吴证券同步创设1000万元信用保护合约,由1家金融机构认购1000万元,信用保护合约期限为两年。
上述业务的顺利落地,为创新创业公司债券融资增添了护航工具,也是交易所债券市场支持创新创业企业发展、缓解民营企业融资困难的又一创新举措。
此前,交易所债券市场已于去年11月2日启动了信用保护合约试点工作,国泰君安、中信证券依托其承销的交易所民营企业公司债与投资机构签订信用保护合约。去年12月14日,上交所债券市场推出了首单证金公司与证券公司联合创设的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今年1月18日,沪深交易所发布信用保护工具业务相关规则,标志着交易所市场信用保护工具业务进入常态化运行阶段。
近期,东方证券、东吴证券、国信证券、海通证券、平安证券、申万宏源、浙商证券、中国银河、长城证券、方正证券、国金证券的信用衍生品业务申请先后获得证监会无异议函。而此前,证监会已向国泰君安、广发证券、招商证券、中信证券、华泰证券、中金公司、中信建投等7家券商发函,允许其开展银行间市场信用风险缓释工具、交易所市场信用保护工具业务及监管认可的其他信用衍生品业务。
市场人士认为,在交易所债券市场开展信用保护工具业务,有利于优化债券市场投资者结构和产品结构,完善债券市场信用风险定价机制。随着信用保护工具业务常态化运行,预计会有更多民营企业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