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补充公告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19-006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 上市公司不涉及工业大麻的业务与投资,公司主营业务亦未发生重大变化,收入主要来源仍以造纸行业为主。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于2019年3月9日披露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2019-005,现对上述内容补充如下:
1、上市公司不涉及工业大麻的业务与投资,公司主营业务亦未发生重大变化,收入主要来源仍以造纸行业为主。公司2018年1-3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480万元,同比降低27%。
2、公司控股股东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黑龙江恒元汉麻科技有限公司涉足工业大麻相关业务,与上市公司无关,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九日
股票代码:600356 股票简称:恒丰纸业 编号:2019-005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发函询证,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丰纸业或公司”)股票于 2019 年 3 月 6 日至3月 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发函询证后,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1、经公司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2、经向控股股东发函征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本公司有关的并购重组、发行股份、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3、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公司董事、监事以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