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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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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2019-03-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57 公司简称:大湖股份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2018年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659,786.65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76,288,896.55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研究决定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正处于加快发展速度、提升盈利能力的关键时期,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是未来十二个月内将有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等,累计支出预计达到或者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董事会认为,未分配利润先行用于发展生产与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以水资源综合利用为主要业务,淡水产品生态放养与“大湖”品牌营销为特色;医药与健康产品贸易为发力点,兼营德山牌浓香型白酒和德酱酱香型白酒;在稳定第一、二产业业务同时,积极向大健康大消费第三产业转型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经营模式

公司以“从湖面到餐桌,打造安全、健康、诚信产业链”为经营宗旨,采用净水生态水产品养殖模式,形成鱼苗培育、天然放养、捕捞销售、水产品加工的产业链;在生态放养的基础上,实现从鲜活水产向冰鲜水产、加工水产和休闲食品并举的方向转型,实现从传统批发向产销服务平台转型;充分利用大湖山青水秀的自然资源,开展水上体育文化休闲等项目,不断努力打造提供“健康食材、健康产品、健康生活”服务产品的品牌企业。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德海医药贸易公司、大湖生物技术公司等,通过与医疗机构、医药公司、健康养老机构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开设连锁药店、建立“德海国医馆”等模式,销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健康食品、个人护理用品及与健康相关的日用便利品等商品,开展健康咨询管理服务,积极推动公司医药健康产业的发展。

(三)行业情况说明

1、水产品养殖行业

水产养殖为解决我国城乡居民吃鱼难、增加优质动物蛋白供应、提高全民营养健康水平、保障我国食物安全和促进全球水产品有效供给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党的十九大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部署,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指导思想,均要求水产养殖业要积极推进绿色发展,从过去拼资源要素投入转向依靠科技创新和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从追求数量增长转向更高质量、更好效益和更可持续的发展。今后的规划重点是科学安排养殖水域滩涂利用总体布局,逐步调减湖泊、水库、河流和近海等公共水域投饵网箱养殖规模,发展大水面生态养殖和深远海网箱养殖。

公司不忘初心,几十年如一日,坚持“天然大湖、自然生长”的生态放养模式,以满足人们对健康优质水产品的需求。

2、医药健康行业

2019年1月21日,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介绍2018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时指出,2018年全国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9853元,比上年实际增长6.2%,其中人均医疗保健消费增长最快,同比增长16.1%。随着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健康中国2030”战略的不断推进,在消费升级、人口老龄化、社会消费水平提高等大背景下,包含医药保健产品、营养保健产品、休闲保健服务、医疗保健器械、健康咨询管理等多个与人类健康紧密相关的医药健康产业,将会迎来更大的发展机会。

3、酒业

2018年以来白酒行业两极分化现象越来越明显,对酒类安全度的关注度越来越高。在消费升级和品牌倾向加强的背景下,具有千年历史传承的白酒仍有广大的消费群体,具有品牌、价格、渠道力、资本优势的企业将会受益。兼具品牌、多品类产品、有价格优势的白酒产品将成为消费者自饮、家宴和商务用酒场景下的最佳选择。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0,087,927.39元,历史上首次突破10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659,786.65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802,676,693.72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301,946,771.65元。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18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将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及“其他应收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将原“固定资产”及“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将原“工程物资”及“在建工程”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将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及“其他应付款”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将原“长期应付款”及“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利润表:将“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管理费用”和 “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报;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增加“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列报。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含安徽黄湖渔业有限公司、大湖水殖石门皂市渔业有限公司、大湖铁山水库岳阳渔业有限公司、湖南德海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湖南德山酒业营销有限公司、湖南德山酒业有限公司、湖南胜行贸易有限公司、湖南大湖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常德洞庭水殖珍珠有限公司、大湖水殖安乡珊珀湖渔业有限公司、大湖水殖(湖南)水产品营销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大湖供应链有限公司、西藏大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津市毛里湖天天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澧县王家厂水库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十五家全资子公司,及湖南东湖渔业有限公司、湖南湘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大湖水殖汉寿中华鳖有限公司、新疆阿尔泰冰川鱼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风小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江苏阳澄湖大闸蟹股份有限公司、大湖水环境治理股份有限公司、汉寿县大湖水殖中华草龟有限公司、长沙大湖水产品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大湖水产产业研发中心(有限合伙)、湖南大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十一家控股子公司及万泰华瑞基金5号一家结构化主体。(详见“本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披露”)。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9-002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2月26日以送达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罗订坤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659,786.65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176,288,896.55元。

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正处于加快发展速度、提升盈利能力的关键时期,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是未来十二个月内将有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等,累计支出预计达到或者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董事会认为,未分配利润先行用于发展生产与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续聘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确定审计报酬。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控股子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业务需要,2019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德海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将与关联方湖南德海制药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主要销售关联方生产的天麻首乌系列产品。预计金额为人民币1268.3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控股股东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允性原则,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显失公平以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德海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关联方湖南德海制药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有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未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罗订坤回避表决

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在决议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3月29日下午14:30在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建设东路348号泓鑫桃林6号楼21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9-003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9年3月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颢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慎重审核,认为: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计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计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9-004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

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7,659,786.65元,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76,288,896.55元。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单位:元

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根据上表计算,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10,660,942.62元,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9,624,743.76元,占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90.28%,达到并已超过规定的现金分配比例要求。

三、2018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要求,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不低于500万元,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4)公司该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60%,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不低于5000万元。

公司正处于加快发展速度、提升盈利能力的关键时期,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是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将有重大投资或重大现金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等,累计支出预计达到或者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董事会认为,未分配利润先行用于发展生产与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有利于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18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我们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划及资金的需求情况,董事会决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2019年3月19日召开2018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大湖股份关于召开2018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9-005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2019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关联交易的发生符合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的需求,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公平原则下合理进行,有利于公司的发展,没有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3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罗订坤先生回避了表决,该议案获得全部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交易事前告知公司独立董事,获得认可后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同意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德海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海医贸”)与关联方湖南德海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海制药”)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遵循市场公允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有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未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二)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三)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19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德海医贸预计在市场价格不发生较大变动的情况下,公司控股子公司德海医贸与关联方德海制药发生交易不超过1268.3万元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德海制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7001865034574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04月10日

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黄广菊

住所: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德山镇崇德居委会三组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保健食品、饮料(固体饮料类)、其他食品(玛咖片、玛咖松花粉片、玛咖蛹虫草片、玛咖黄精片、玛咖芦荟片、破壁松花粉片)的生产与销售;中药材(国家规定须报经审批的项目除外)的生产与销售;门面出租。

2、关联关系说明

湖南德海制药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为大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大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罗祖亮控制的公司,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的关联方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湖南德海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德海制药有限公司均是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德海医贸2019年度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德海医贸与关联方德海制药发生交易,主要是销售关联方德海制药生产的天麻首乌系列产品。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关联企业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定价政策是参照市场价格定价,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扩大公司销售市场、提高公司销售额,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提高公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存在交易的必要性。在公司业务发展稳健的情况下,公司将会持续开展与他们之间公平、互惠的合作。

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五、备查文件

1、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9-006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充分利用公司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上资金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本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现金管理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公司及其子公司本次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低风险的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产品、国债回购等进行适度投资。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以通知存款、协定存款或定期存款方式存放,以取得较高存储利率,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产品、并对国债回购等进行适度投资。

(三)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针对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

(二)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在决议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编号:2019-007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通知要求编制财务报表。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2019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列示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列示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3)“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并入“其他应收款”列示;

(4)“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并入“其他应付款”列示;

(5)“固定资产清理”并入“固定资产”列示;

(6)“工程物资”并入“在建工程”列示;

(7)“专项应付款”并入“长期应付款”列示。

2、利润表项目:

(1)将“管理费用”项目分拆“管理费用”和 “研发费用”明细项目列示;

(2)在财务费用项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3、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备查文件

1.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 大湖股份 编号:2019-008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的

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上证 e 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以网络方式,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平台“上证 e 访谈”栏目召开本次说明会

一、说明会主题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公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于2019年3月19日召开2018年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解答投资者疑问,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公司业绩及现金分红情况。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3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

三、公司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出席说明会的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罗订坤先生、董事会秘书杨明先生、财务总监刘隽女士。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19年3月19日以前(工作日期间)通过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19年3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00一16: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录网址:http://sns.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现金分红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电话:0736-7252796

传 真:0736-7266736

联 系 人:张园美

电子邮件:dhgf@dhszgf.com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

证券代码:600257 证券简称:大湖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9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3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3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建设东路348号泓鑫桃林6号楼2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3月29日

至2019年3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所有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9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6、议案 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 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凡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股东委托授权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个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 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

2、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9年3月28日(9︰00至16︰00)。

3、现场会议登记及联系方式:

登记地址:常德市建设东路348号泓鑫桃林6号楼21楼会议室

联系人:杨明、张园美

联系电话:0736-7252796 传真:0736-7266736

邮政编码: 415000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大湖水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