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2019-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67 证券简称:唐人神 公告编号:2019-035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价异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唐人神,股票代码:002567)连续二个交易日内(2019年3月7日、2019年3月8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通过电话及现场问询等方式,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目前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5、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6、为使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于2019年3月7日披露了《2019年1-2月生猪销售简报》。

7、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披露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公告,并于2019年3月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调整后)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投资计划及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募集资金用途方案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发行规模

调整前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7,000.00万元(含87,0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0.00万元(含130,0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87,000.00万元(含87,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 1:合计数据尾数因四舍五入原因,与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注 2:“回购 A 股股票”项目为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未来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公司自身财务状况和 A 股股票市场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决定是否在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前适时推出具体的股份回购方案,并在回购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予以实施。如在该回购方案公告之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先行以自筹资金回购的,对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全额置换。

(2)调整后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130,000.00万元(含130,000.00万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 1:合计数据尾数因四舍五入原因,与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不同。

注 2:“回购 A 股股票”项目为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未来公司董事会将综合考虑公司自身财务状况和 A 股股票市场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决定是否在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前适时推出具体的股份回购方案,并在回购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 12 个月内予以实施。如在该回购方案公告之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先行以自筹资金回购的,对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全额置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目前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19年2月28日披露了《2018年年度业绩快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业绩未发生与前述业绩快报中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情形。

3、生猪市场价格的大幅波动(下降或上升),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目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唐人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