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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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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03-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9版)

标的公司通过液化处理协议持有Freeport 3号液化工厂约220万吨液化能力,具体业务流程如下:

1、采购模式

TAL的LNG业务主要涉及上游天然气气源及液化、管道运输等服务的采购。TAL涉及的Freeport液化设施位于美国墨西哥湾的能源中心城市休斯顿,能源交易市场较活跃。美国拥有充足的页岩气储量和成熟的开发技术,页岩气的开采成本较低,亨利港天然气枢纽的天然气价格长期保持在低位;根据Credit Suisse及Wood Mackenzie的数据,2019-2022年亨利港天然气枢纽的天然气气源价格在2.75美元/MMBtu,而澳洲、亚洲等地的天然气气源目前普遍在4美元/MMBtu以上,因此,TAL未来预计可持续获取低成本的天然气气源。

2、生产模式

TAL与FLIQ3签署的天然气液化处理协议约定FLIQ3向TAL提供天然气液化处理服务,期限为运营开始日起20年,每年的液化天然气量为115,000,000 MMBtu(约每年220万吨),管道运输协议约定供应商向TAL提供气源的管道运输服务,使得上游气源输送至Freeport的液化工厂,服务期限为运营开始日(不晚于2020年9月)起20年。通过长约采购模式,TAL锁定了未来20年每年约220万吨的天然气液化能力。

根据公开信息,Freeport液化设施采取了美国气体化工产品公司(APCI)的丙烷预冷混合制冷剂液化(C3/MR)工艺,该工艺技术设计为由两台涡轮机驱动的LNG液化生产线,年产量可达450万吨。丙烷预冷混合制冷剂液化流程由三部分组成:①混合制冷剂循环,②丙烷预冷循环,③天然气液化回路。天然气首先经过丙烷预冷循环预冷,然后流经3台换热器逐步被冷却,最后经节流阀进行降压,从而使液化天然气在常压下储存。该种液化工艺技术非常成熟,且具有生产规模大、单位液化成本低等优势。

3、销售模式

TAL通过Freeport液化设施液化后获取的LNG将通过港口拖船将LNG货轮拖入港口并装载发货。公司未来的销售将兼顾国内外的市场,根据全球的市场价格和需求量,不断优化销售策略以获取最大化的业绩。

过去的15年,全球天然气贸易增长了40%以上,LNG 在同期的贸易中所占比重从22%上升到34%。预计到2023年将达到5,050亿立方米,增加1,140亿立方米,增长约30%。根据《2018年BP世界能源统计年鉴》,2017年全球天然气贸易量1.13万亿立方米,同比增长5.9%,增速提高1个百分点。其中,上述贸易量的增长主要依靠LNG贸易,2017年全球LNG贸易量3,934亿立方米,同比增长10.3%,较2016年增速提高3.6个百分点。

同时,中国属于天然气需求大国,且天然气消费量远高于生产量,天然气缺口巨大;2017年我国液化天然气进口量为52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46.52%。Freeport的3号液化工厂预计2020年投产,投产后将可以显著缓解国内的天然气供应压力。国内旺盛的天然气消费市场,预计将为公司带来持续稳定的收入和盈利。

4、结算与盈利模式

目前标的公司尚未实际生产运营,尚不存在与LNG产品的供应商和客户结算的情形。根据LTA协议及管道输送协议,商业化运营期间,标的公司将向FLIQ3预付下个月的天然气液化服务费,将每月向管道运输商支付费用。

TAL通过LTA协议锁定了未来20年的LNG液化能力,将会开展上游天然气的采购并通过公司LNG业务相关运营主体开展下游LNG销售业务。TAL通过采购低成本的天然气气源,并通过与天然气管道运输、天然气液化、丁烷注入和拖船相关服务提供方签署服务合同的形式将相关业务流程分包至不同服务商并将最终LNG销售给第三方,产生收入并实现利润。公司未来的销售将兼顾国内外的市场。随着全球煤炭、石油等能源的消费占比将逐步下降,LNG的消费占比将保持持续增长趋势。TAL未来的盈利能力情况向好。

三、标的资产的估值情况

估值机构采用收益法、资产基础法对TAL的股东全部权益进行估值。

采用收益法,TAL在估值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的股东权益账面值为1,512.75万美元,估值后的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价值为1,560.14万美元,估值增值47.39万美元,增值率3.13%。根据估值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6.6166折算,TAL在估值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的股东权益账面值为人民币10,009.27万元,估值后的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价值为人民币10,322.83万元,估值增值313.56万元,增值率3.13%。

采用资产基础法,TAL在估值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的净资产账面值1,512.75万美元,估值1,512.75万美元,估值较账面值无变化。根据估值基准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6.6166折算,TAL在估值基准日2018年6月30日的净资产账面值10,009.27万元,估值10,009.27万元,估值较账面值无变化。

本次估值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10,322.83万元,比资产基础法测算得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10,009.27万元,高313.56万元,高3.13%。两者结论差异较小。

经测算分析,TAL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时点的价值位于1,512.75万美元至1,560.14万美元之间,折合人民币位于10,009.27万元至10,322.83万元之间。

第三章 财务会计信息

一、TAL财务报表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TAL编制的2017年2-12月、2018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TAL财务报表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12月31日,TAL资产负债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利润表

2017年2-12月和2018年度,TAL利润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现金流量表

2017年2-12月和2018年度,TAL现金流量表情况如下:

单位:元

二、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

(一)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和2018年12月31日,新奥股份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如下:

单位:元

■■

(二)备考合并利润表

2017年度和2018年度,新奥股份备考合并利润表如下:

单位:元

(三)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7年度和2018年度,新奥股份备考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单位:元

第四章 本次交易有关中介机构情况

一、独立财务顾问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电话:010-66555383

传真:010-66555103

联系人:黄艳、胡杰畏

二、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利国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电话:010-66090088/88004488

传真:010-66090016

经办律师:刘斯亮、张莹

三、审计机构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增刚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英伟、祁卫红

四、估值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智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28号凯晨世贸中心东座F4

电话:010-88000000

传真:010-88000006

经办估值人员:李业强、刘畅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7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新能能源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向冀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融资租赁期限为3年,并由公司承担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公司与冀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融资租赁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3、本次融资租赁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但公司为本次交易提供担保应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一、交易情况概述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奥股份”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新能能源有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能源”)为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融资借款,用部分机器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向冀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银租赁” )申请融资,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融资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期内,新能能源以回租的方式继续使用该相关机器设备,同时按照约定向冀银租赁支付租金和费用。

公司与冀银租赁不存在关联关系,以上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出租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冀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中路377号A座15层、16层

法定代表人:乔志强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

股东及持股比例: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1%

北京建安特西维欧特种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34.5%

河北省新合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5%

2、承租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能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王爱召镇园子圪卜村

法定代表人:于建潮

注册资本:32,516 万美元

主营业务:甲醇及蒸汽、氧气等相关副产品的销售。

股东及持股比例:新能矿业有限公司 75%

新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

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15%

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新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的企业。

三、交易主要内容

出租人:冀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承租人:新能能源有限公司

1、租赁物:新能能源有限公司的部分机器设备

2、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以双方实际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为准。

3、融资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租赁期限:3年(租赁期限以实际租赁天数为准)

5、租赁担保: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计算采用等额本金法,按季度支付。

7、购回条件:租赁期满后,新能能源以人民币 100 元的价格回购租赁资产的所有权。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融资租赁利用控股子公司新能能源现有机器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优化公司负债结构,盘活公司现有资产,为新能能源的生产经营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融资租赁期间新能能源将继续使用该相关机器设备,对新能能源的经营无不利影响,该融资租赁业务的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8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新能能源有限公司融资租赁业务

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新能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已实际为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余额及本次担保金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被担保人已提供的担保余额21.90亿元:就新能能源拟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冀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融资租赁期限为3年),公司拟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目前本次担保事项未实际发生。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新能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能源”)为补充流动资金及置换融资借款之目的,拟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冀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银租赁”)申请融资,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融资租赁期限为3年,公司拟就该融资租赁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新能能源申请上述融资租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新能能源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且同意公司为新能能源该融资租赁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新能矿业有限公司持有新能能源75%的股权,公司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的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和新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新能能源15%和10%股权。就上述融资租赁业务,公司拟提供超出75%持股比例的全额担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二条第(十七)项的有关规定,前述担保构成关联担保,即公司为新能能源提供的上述担保构成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意见为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本次关联担保事项。该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新能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王爱召镇园子圪卜村

法定代表人:于建潮

注册资本:32,516 万美元

主营业务:甲醇及蒸汽、氧气等相关副产品的销售。

股东及持股比例:新能矿业有限公司 75%

新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

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 15%

新奥(中国)燃气投资有限公司、新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长暨实际控制人王玉锁先生控制的企业。

主要财务数据(母公司口径):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保证人)名称: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被担保方(债务人)名称:新能能源有限公司

3、债权人名称: 冀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4、租赁物:新能能源有限公司的部分机器设备

5、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6、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7、担保方式: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反担保:无

四、董事会意见与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新能能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资信情况优良。上述关联担保及被担保项下的融资租赁业务系新能能源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有利于优化新能能源债务结构,提高新能能源的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该项被担保融资租赁是为满足新能能源自身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可推动其快速发展,增强盈利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支持,可提高新能能源融资能力,有利于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上述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意见:新能能源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资信情况优良。本次公司为其提供的关联担保有利于提高新能能源的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为人民币52.24亿元,均为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人民币37.80亿元,其中包括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合同履约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人民币,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的余额为4.84亿元。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61.15%,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44.25%。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39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调整和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稳健发展,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批准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申请注册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中期票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债务融资工具种类:中期票据

2、发行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含25亿元),具体发行额度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发行期限: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期发行;

4、发行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且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5、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市场实际情况确定;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偿还债务融资和补充流动资金;

8、决议有效期: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个月。

二、关于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为便于本次注册发行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首席执行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下,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具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金额、发行期限、发行期数、发行利率等与中期票据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

2、聘请承销商及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其他中介机构;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

4、在上述授权范围内,签署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5、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手续。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及存续期间内持续有效。

三、发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批准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申请注册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中期票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申请注册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元)的中期票据,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偿还债务融资和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调整和优化债务结构。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事项,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40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调整和优化债务结构,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稳健发展,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批准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申请注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债务融资工具种类:超短期融资券;

2、发行额度: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含15亿元),具体发行额度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3、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并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期超短期融资券;

5、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最终确定;

6、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7、发行计划: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需求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分期择机发行。

8、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偿还债务融资和补充流动资金;

9、决议有效期:本次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个月。

本次发行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为便于本次注册发行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首席执行官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下,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具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具体决定发行时机、发行金额、发行期限、发行期数、发行利率等与超短期融资券申报和发行有关的事项;

2、聘请承销商及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其他中介机构;

3、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

4、在上述授权范围内,签署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

5、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必要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有关的注册登记手续、发行及交易流通等有关事项手续。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及存续期间内持续有效。

三、审议程序

第八届董事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批准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申请注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永续票据、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情况。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申请注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用于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偿还债务融资和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调整和优化债务结构。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项议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803 证券简称:新奥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41

证券代码:136124 证券简称:16新奥债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3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3月27日 10点30 分

召开地点: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华祥路118号新奥科技园B座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3月27日

至2019年3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8年3月2日、3月1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3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奥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河北威远集团有限公司、廊坊合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正灏62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王玉锁先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办法: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代理人凭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3月26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联系人:赵红

联系电话:0316-2597675

传 真:0316-2597561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华祥路118号新奥科技园B座

六、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12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新奥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3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