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4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2月28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直接送达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9年3月11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卫东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19-005)。
(二)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公告》(2019-006)。
(三)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9-007)。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 2019-005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3月11日在公司办公楼三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详细内容如下: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2018修订)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等规定,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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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 2019-006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更好地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股份回购条款的修改决定,公司拟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调整前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概述
公司分别于2018年2月11日及2018年3月7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等议案,并分别于2018年2月12日及2018年3月2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预案》及《回购报告书》,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激励(不超过2718.60万股)、注销减少注册资本,回购总金额不超过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8元/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预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即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9月6日)。
二、前期回购方案的实施情况
2018年9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截止2018年9月6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8,793,26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3.4564 %。至此,根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股份回购已经实施完毕。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的说明
1、回购股份的用途
原为:“公司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择机实施员工激励。若员工激励未能如期成功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回购股份予以注销。”
调整为:“回购股份的用途为用于后续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若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未能如期成功实施,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回购股份予以注销。本次回购的股份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2、决议的有效期
原为:“本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预案之日起 12 个月。”
调整为:“本次股份回购决议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相关事项办理完成之日止。”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系公司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的相关内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战略发展所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实际利益。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调整回购股份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调整事项审议程序
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事项已经2019年3月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53 证券简称:旭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7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3月2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3月27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新工大道318号旭光股份办公楼三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3月27日
至2019年3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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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2019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告(2019-004)。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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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持有的证件: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和委托人股东账户;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加盖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手续及方法: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应持上述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成都地区以外的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3、登记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新工大道318号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4、登记时间:2019年3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83967182
传 真:028-83967187
邮 编:610500
联 系 人:晋晓丽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成都旭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3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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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