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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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3-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900948 证券简称:伊泰B股 公告编号:2019-006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3月1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天骄北路伊泰大厦会议中心一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8人,董事葛耀勇、张东升先生因公出差没有参加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董事会秘书赵欣出席;其他高管刘剑、张明亮、张海峰列席。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改选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公司改选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劲容、李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