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3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2019-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91 股票简称:秋林集团 编号:临2019-018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秋林集团”或“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重大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32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2日,你公司提交发布回复我部工作函的公告,称平贵杰表示公司及控股股东的经营管理均由李建新等人控制,同时公司目前未能掌握黄金事业部的具体经营情况。经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公告披露,平贵杰回复公司称,嘉颐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奔马投资、颐和黄金3家公司的公章、证照、印鉴以及公司的具体经营、管理等均由李建新、李亚等人控制和负责,其实际未参与3家公司的经营管理。请公司、嘉颐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和平贵杰核实并补充披露:(1)上述状态的持续时间,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2)嘉颐实业和颐和黄金应当严格落实监管要求,明确说明其经营管理状态和实际控制人情况;(3)前期信息披露是否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请律师核实并发表专项意见。

二、公告披露,“公司位于深圳的黄金事业部相关业务,以往一直由董事长负责管理,公司管理层其他人员不知晓相关经营情况”,“公司子公司深圳金桔莱的子公司海丰金桔莱目前生产量不饱满,且原材料严重不足,部分分厂已停产”。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结合重要子公司由董事长一人管理的情况,说明公司前期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2)公司目前能否对深圳金桔莱保持有效控制,并结合海丰金桔莱目前的生产经营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本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3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等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3)在公司前期对深圳金桔莱的投资、融资、担保、关联交易和定期报告等事项的审议决策过程中,未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表示异议,请说明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勤勉尽责;(4)深圳金桔莱黄金贸易业务的经营情况,说明对公司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的影响。请会计师和律师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3月19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