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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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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9-009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3月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19年3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会的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关于公司制订2019年上半年度参与PPP项目投资计划额度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年度经营工作需要,结合2018年度PPP项目开展情况,同意制订公司2019年上半年度参与PPP项目投资计划额度为24亿元,且直接或间接在PPP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中认缴的出资额合计不超过5.50亿元。上述参与PPP项目投资计划额度不包含关联交易事项。

为提高公司决策及管理效率,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上述PPP项目投资计划额度,并给予如下授权:

授权公司执行董事会具体决策2019年上半年度公司参与非关联交易的PPP项目投资;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审核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实施涉及设立项目公司、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各项具体工作。以上授权有效期的起始日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议案2:《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田玉龙、李梓丰、单志利、赵红革回避表决。

关于议案2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9-011”号公告。

议案3:《关于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将:①募集资金专户(户名: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银行账号:167736523495)产生的部分利息收入895,092.90元用于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②募集资金专户(户名:山东龙郓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银行账号:171486783239)利息收入用于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③募集资金专户(户名:五莲龙建城北市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埃德蒙顿支行,银行账号:21080120002000811)利息收入用于五莲县城北工业区道路及市政管网工程PPP项目;④募集资金专户(户名:佳木斯市龙佳公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5010078801900000547)利息收入用于佳木斯市2017年国省道改扩建PPP项目。

关于议案3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9-012”号临时公告。

议案4:《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在2019年3月28日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议案4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9-013”号临时公告。

议案1、2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提前充分研究了提交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的前提下,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龙建股份独立董事意见》。

四、上网公告附件

1、龙建股份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2、龙建股份独立董事意见;

3、海通证券关于龙建股份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3日

●报备文件

1、龙建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龙建股份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9-010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19年3月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

3、会议于2019年3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4、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股东价值,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且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①募集资金专户(户名: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银行账号:167736523495)产生的部分利息收入895,092.90元用于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②募集资金专户(户名:山东龙郓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银行账号:171486783239)利息收入用于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③募集资金专户(户名:五莲龙建城北市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埃德蒙顿支行,银行账号:21080120002000811)利息收入用于五莲县城北工业区道路及市政管网工程PPP项目;④募集资金专户(户名:佳木斯市龙佳公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5010078801900000547)利息收入用于佳木斯市2017年国省道改扩建PPP项目。

关于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19-012”号临时公告。

三、上网公告附件

海通证券关于龙建股份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13日

●报备文件

龙建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1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有利于双方的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未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龙建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3月1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田玉龙、李梓丰、单志利、赵红革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事前认真审议了该议案,并发表了对该议案的事前认可声明:

1、公司与关联方间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定价客观公正,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我们同意将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间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定价客观公正,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因公司2018年度财务数据尚未经审计,公司将在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经审计后另行公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三)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集团”)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大动力路532号

法定代表人:张起翔

注册资本:50亿元整

经营范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和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建投集团由黑龙江省国资委全额出资,持有龙建股份44.45%股权,建投集团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其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中10.1.3条第一款的规定。

2、黑龙江省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桥集团”)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河洛街10号

法定代表人:孙国臣

注册资本:549,985,397元整

经营范围: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工程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路桥集团是建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其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中10.1.3条第二款的规定。

3、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利水电集团”)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159号

法定代表人:张立翰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水利行业乙级(按资质证核定的经营范围经营),机械设备租赁,房屋出租,汽车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水利水电集团是建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其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中10.1.3条第二款的规定。

4、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装集团”)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动源街23号

法定代表人:刘晓山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按资质证书核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架线工程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供热服务;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贸易代理;通用设备、专用设备维修、维护;游泳设施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安装集团是建投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其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中10.1.3条第二款的规定。

5、黑龙江省广建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建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河洛街10号

法定代表人:李学儒

注册资本:12,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按资质证书核定的范围经营)建筑工程用机械设备租赁、建筑材料及设备经销;公路工程,市政道路建筑工程,水利工程,环境工程,绿化工程,排水工程,土建工程,钢结构工程,房屋修缮工程,保温工程,粉刷工程,防水工程,建筑物外立面清洗工程,给水排水工程,采暖管线更换工程,灯饰亮化景观工程,化粪池清掏工程,道路铺设修建工程;建筑物外墙维护,化工设备清洗维护;机电设备安装;建筑装饰装修设计、施工资质;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核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建公司是路桥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其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中10.1.3条第二款的规定。

6、黑龙江大数据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数据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哈尔滨经开区哈平路集中区松花路9号中国云谷软件园A3号楼3层西侧

法定代表人:郐晓龙

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数据资产开发;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网络工程及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接受企业委托从事企业市场调查;计算机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企业征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贸易代理;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建筑材料、钢材、木材、水泥、水泥制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品、危险品、剧毒品)、天然沥青、石油沥青、润滑油(定型包装)、煤炭(禁燃区不含高污染燃料)、五金工具、装饰材料、电线电缆、消防器材、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环保设备、农业机械、水泵阀门、水暖配件、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交通设施、仪器仪表、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电子监控设备、电子产品、电梯及配件、智能化设备及零部件、日用品、体育用品(不含弩)、橡胶制品(轮胎)、包装材料、初级农产品、农副产品。食品经营(食品添加剂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大数据公司是建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其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中10.1.3条第二款的规定。

7、哈尔滨市龙胤管廊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胤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哈尔滨经开区南岗集中区香山路56号职工住宅1号楼202室

法定代表人:陈彦君

注册资本:126,980,001.00元整

经营范围:工程管理服务;管廊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以自有资金对建筑行业进行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龙胤公司是建投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其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中10.1.3条第二款的规定。

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上述公司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的经营所需,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不会对公司带来交易风险或形成坏账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内容

该类日常经营活动导致的关联交易内容包括公司承包关联方的工程以及向关联方发包工程及其他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

建投集团及其控制方投资运作的建设项目,如果其中包含路桥施工任务,在同等条件下,龙建股份可以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以中标价格或市场公允价格获得该工程;龙建股份中标的项目,在成本效益测算之后,按招标文件规定,将可以分包的工程按中标价格或市场公平价格分包给关联方。

(二)交易金额

2019年度预计发生交易总额不超过28,350.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发包工程发生的交易总额不超过7,800.00万元;从关联方承包工程发生的交易总额不超过4,700.00万元;房产土地租赁发生的交易总额不超过 800.00万元;购买商品发生的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销售商品发生的交易总额不超过5,000.00万元;设备租赁发生的交易总额不超过 50.00万元。

(三)交易方式和定价原则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按照同类交易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均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目的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持续有效地进行。关联方的选择是基于对其经营管理、资信状况及履约能力的了解。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盈利能力及独立性等不会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五、上网公告附件

1、龙建股份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2、龙建股份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3日

●报备文件

1、龙建股份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2、龙建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19-012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财务成本,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龙建股份”)于2019年3月12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93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07,360,000股股票,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38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0,236,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675,592.90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1,561,207.10元。上述资金已于2018年3月21日全部到位,公司对其进行了专户存储,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进行审验并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18]第02037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预案中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审议通过的《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7,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二)确定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情况

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51,561,207.10元少于拟募集资金金额570,000,000.00元,根据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范围内,董事会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及各项目的具体实施情况等,调整并最终确定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项目和各项目的具体投资数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三)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原计划用于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20,300.00万元,变更分别用于五莲县城北工业区道路及市政管网工程PPP项目12,100.00万元和佳木斯市2017年国省道改扩建PPP项目8,2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龙建股份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四)募集资金存放账户情况

截至目前,募集资金具体存放账户情况如下:

三、本次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拟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主要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户(户名: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银行账号:167736523495)产生的部分利息收入895,092.90元用于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项目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用于相应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户名:山东龙郓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银行账号:171486783239)利息收入用于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户名:五莲龙建城北市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埃德蒙顿支行,银行账号:21080120002000811)利息收入用于五莲县城北工业区道路及市政管网工程PPP项目。

募集资金专户(户名:佳木斯市龙佳公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5010078801900000547)利息收入用于佳木斯市2017年国省道改扩建PPP项目。

四、本次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董事会审议程序

2019年3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①募集资金专户(户名: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银行账号:167736523495)产生的部分利息收入895,092.90元用于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②募集资金专户(户名:山东龙郓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哈尔滨中银大厦支行,银行账号:171486783239)利息收入用于郓城县城区道路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③募集资金专户(户名:五莲龙建城北市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埃德蒙顿支行,银行账号:21080120002000811)利息收入用于五莲县城北工业区道路及市政管网工程PPP项目;④募集资金专户(户名:佳木斯市龙佳公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哈尔滨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65010078801900000547)利息收入用于佳木斯市2017年国省道改扩建PPP项目。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五、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升股东价值,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且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上述议案内容。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损害股东利益,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内容。

3、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龙建股份本次拟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损害股东利益,且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保荐机构对龙建股份本次拟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无异议。

四、上网公告附件

1、龙建股份独立董事意见;

2、海通证券关于龙建股份将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用于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3日

●报备文件

1、龙建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决议;

2、龙建股份第八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0853证券简称:龙建股份公告编号:2019-013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3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3月2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329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3月27日至2019年3月28日

投票时间为:2019年3月27日15:00-2019年3月28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请见随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19-009公告;议案2请见随本公告同时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2019-011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9年3月27日15:00至2019年3月28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结算”)网络投票平台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以抵达哈尔滨市的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

2、登记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9号301室(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19年3月25日-26日上午9:00至下午16:00。

注: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4、授权委托书格式如下,自制或复印有效。

六、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电话:0451-82281430、传真:0451-82281253、邮政编码:150009

会议联系人:许晓艳、宋志玉、王侨潞。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编号:2019-014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鹤大高速佳木斯过境段政府

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一航局”)、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交公路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设计院”)联合体收到招标人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建设局、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

中交一航局、公司与中交设计院组成的联合体被确定为鹤大高速佳木斯过境段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中标人。现将中标项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鹤大高速佳木斯过境段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本项目”)

2、项目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

3、实施机构: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

4、总投资:约210,512万元(不含建设期利息,含项目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 20,065 万元,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5、特许经营期限:33.5 年,含项目建设期(含设计期)和运营期(含收费期)。其中,建设期(含设计期)自政府方下达施工图设计开始通知书之日起至交工日止,共计 3.5 年;运营期自交工日次日起至项目移交日止,其中收费期:30 年(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最后批准期限为准),自本项目收费许可颁布之日起计。

6、政府运营期补贴年付费金额:5,570万元

7、建设内容:本项目路线全长 25.837 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 公里/小时,路基宽 26.0 米,路面宽 22.5 米。

8、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

9、项目模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

10、运作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建设—运营—移交(BOT)

11、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119,388 万元(项目资本金全额作为注册资本金),占全部投资的 56.7%。其中,政府方出资 58,500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 49%,由黑龙江省高速公路集团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持有相应股份;社会资本利用自有资金投入60,888 万元,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 51%(社会资本内部出资安排详见“12、联合体成员及分工”)。

12、联合体成员及分工:

公司与中交一航局、中交设计院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文件的获取、编制、提交由联合体牵头人中交一航局负责,公司和中交设计院作为联合体成员配合完成。

联合体牵头人中交一航局、联合体成员中交设计院同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联合体各方以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其中,中交一航局项目资本金出资金额30,444万元,占社会资本方出资比例50.00%,统筹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事宜,统筹负责项目工程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项目全周期相关工作,原则上承担本项目50.1%的施工份额;公司项目资本金出资金额30,383.112万元,占社会资本方出资比例49.9%,协助项目工程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项目全生命周期相关工作,原则上承担本项目49.9%的施工份额;中交设计院项目资本金出资金额60.888万元,占社会资本方出资比例0.1%,负责项目勘察设计工作。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如该项目顺利进行将对公司经营工作和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有利于公司在PPP领域进一步积累项目经验,提升PPP业务市场竞争力,有利于进一步抓住市场机遇开拓PPP项目,对公司起到积极作用。由于项目期限相对较长,该项目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的资产总额、净资产和净利润等不构成重大影响。

三、风险提示

本项目的投资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成交金额、项目履行条款等以正式合同为准。本次合作期间履行期较长,存在可能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3日

●报备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联合体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