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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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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9-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21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1日以送达、传真和邮件等形式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2019年3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5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理财产品期限调整的议案:

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的议案》,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金额不超过10亿元理财产品,期限三年,以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进行质押(公告详见2016年3月1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现同意上述理财产品中的5亿元收益权理财产品融资进行期限调整,到期日调整为不超过2022年4月28日(含),担保方式不变,仍以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31,800 万股股票进行质押。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辽宁交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在吉林九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1亿元、1.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为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办理的额度不超过2.8亿元、2.2亿元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公司在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的综合授信,使用额度为6亿元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386,675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3.11%,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22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理财产品期限调整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理财产品期限调整事宜尚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目前相关合同尚未签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概述

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融资的议案》,委托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金额不超过10亿元理财产品,期限三年,以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进行质押(公告详见2016年3月1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现同意上述理财产品中的5亿元收益权理财产品融资进行期限调整,到期日调整为不超过2022年4月28日(含)。

二、合同内容

1、2016年4月14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签订《股票收益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乙方: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向甲方转让持有的120,194,790股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股票收益权,甲方愿意受让乙方持有的上述股票的股票收益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10亿元。

2、2016年4月14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签订《最高额权利质押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出质人(甲方):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出质人以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1,800万股股票为最高限额为甲方在乙方的17亿元人民币债务提供最高额担保。

3、2016年4月14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签订《股票收益权收购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

甲方收购上述《股票收益权转让协议》中约定转让的120,194,790股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股票收益权的价款为基本价款和收购溢价款两部分,基本价款为人民币10亿元,收购溢价款按照6.1%/年的收购溢价率计算。

三、审批程序

此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3月14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担保方式

担保方式不变,仍以公司持有的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不超过31,800 万股股票进行质押。

五、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理财产品期限调整符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和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风险提示

此事项尚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目前相关合同尚未签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23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辽宁交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辽宁交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在吉林九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1亿元、1.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276,675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5.72%,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辽宁交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在吉林九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办理的融资租赁业务1亿元、1.5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276,675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5.72%,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

法定代表人:翟怀宇

经营范围:水泥、水泥制品(除水泥预制构件)制造;建筑骨料、石灰石、水泥混凝土制造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74%股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5,107,900,542.97 元,总负债为3,362,617,789.65 元,净资产为 1,745,282,753.32 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350,742,036.71 元,净利润22,959,121.53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8年9月30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655,975,579.21元,总负债为 3,829,420,665.87 元,净资产为1,826,554,913.34 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935,098,087.49 元,净利润81,272,160.02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辽宁交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本溪市溪湖区

法定代表人:王友春

经营范围:水泥、熟料、混凝土生产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59%股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辽宁交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 848,350,592.14元,总负债为506,533,763.02元,净资产为341,816,829.12 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262,385,361.47元 ,净利润12,656,949.26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8年9月30日,辽宁交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总资产为888,653,552.62元,总负债为548,245,465.56元,净资产为340,408,087.06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98,664,000.23元,净利润-1,408,742.0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276,675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5.72%,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24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

●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办理的额度不超过2.8亿元、2.2亿元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326,675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9.08%,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为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分别在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办理的额度不超过2.8亿元、2.2亿元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326,675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9.08%,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铁岭县新台子镇

法定代表人:陈亚春

经营范围:矿山开采、余热发电、生产、销售高标号水泥、熟料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74%股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147,503,797.46 元,总负债为552,066,904.19 元,净资产为595,436,893.27 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453,880,271.10 元,净利润15,204,364.18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8年9月30日,亚泰集团铁岭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123,365,196.41 元,总负债为449,839,936.33 元,净资产为673,525,260.08 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99,222,930.25 元,净利润78,088,366.81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辽宁省辽阳市

法定代表人:王友春

经营范围:水泥制造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66%股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 659,910,977.84 元,总负债为407,525,159.23 元,净资产为252,385,818.61 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236,746,674.23 元 ,净利润8,582,113.45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8年9月30日,辽宁富山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18,120,287.36 元,总负债为356,580,523.68 元,净资产为261,539,763.68 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79,017,311.99 元,净利润9,153,945.07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326,675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89.08%,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25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公司在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的综合授信,使用额度为6亿元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386,675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3.11%,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公司在吉林九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的综合授信,使用额度为6亿元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386,675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3.11%,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长春市大经路

法定代表人:刘晓峰

经营范围: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的零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68.51%股权

截止2017年12月31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754,704,993.75 元,总负债为 2,165,011,564.98 元,净资产为589,693,428.77 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300,934,616.16 元,净利润42,927,779.22 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18年9月30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099,989,730.09 元,总负债为3,491,968,701.62元,净资产为608,021,028.47 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182,635,082.94 元,净利润21,430,799.70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累计为1,386,675万元,占公司2017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3.11%,全部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五、备查文件

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