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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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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9-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881 公司简称:数据港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2019年3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决议,公司拟以2018年末总股本210,586,5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4,741,055.56元(含税), 占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10.32%。本次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剩余386,115,038.29元滚存下一年度未分配利润。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模式

1、IDC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数据中心服务器托管服务,根据客户规模和要求不同区分为批发型和零售型数据中心服务,并形成以批发型数据中心服务为主,零售型数据中心服务为辅的经营模式。此外,报告期内公司还提供了少量的数据中心增值服务,主要包括规划咨询、设计咨询、运营管理外包、验收验证等服务。

批发型数据中心服务系面向大型互联网公司或电信运营商提供定制化的服务器托管服务,通常不提供网络带宽服务。具体而言,电信运营商或大型互联网公司对公司提出具体的数据中心规划设计和运营服务等级要求,公司按照要求投资建设数据中心,最终用户将其服务器及相关设备置于数据中心内,并由公司按照与用户协商达成的运营服务等级对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进行365×24小时不间断的技术运行和运维管理,确保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处于有效安全的工作状态,保障用户服务器及相关设备安全稳定持续运行,并按照服务器所使用机柜上电数量收取服务器托管服务费。零售型数据中心服务系面向中小型互联网公司、一般企业等客户(均为最终用户)提供相对标准化的服务器托管服务及网络带宽服务。

2、IDC解决方案业务

基于公司长期服务互联网头部企业,积累了丰富的竞争优势。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对主营业务进行延伸,针对公司在数据中心领域有较强的建设交付能力及运维托管能力,充分发挥公司技术、运营及供应链管理方面的优势,从而进行业务模式创新;并将公司在规划设计、系统集成、建设运维和提供增值服务等专业的核心技术能力进行模块化,以此根据不同客户需求提供不同产品组合业务,如EPC业务、第三方托管服务、以及在不具有资源优势的地区,和其他公司合作服务互联网大型公司;从而扩展客户群体,拓宽公司业务范围;综上所述,解决方案业务暨“端到端”地负责把业务需求转化为规划、设计,直至交付并为客户长期运营服务。

(二)行业发展情况

IDC作为海量数据的承载实体,是互联网流量计算、存储及流量吞吐的核心资源。近年来,互联网、云计算的高速发展为IDC带来高速稳定的增长机会。根据IDC圈的数据,2018年中国IDC市场规模总量预计将超过1200亿元,近五年平均增长率超过40%。随着5G新一轮建设周期临近,5G将带来颠覆式的信息处理方式和相关产业的爆发,预期将产生海量的数据存储和计算需求,继续为IDC行业带来增长红利。在快速变化的市场中,一批类似数据港的第三方网络中立IDC服务商,在保持网络中立的前提下,适应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在建设速度、定制设计、成本节约、运维管理方面具备相对优势,市场份额得到快速提升。

与此同时,2018年,各级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以引导数据中心的整体产业环境向绿色集约、布局合理、规模适度、高速互联的方向发展,明确了未来数据中心建设布局和节能指标要求,同时也标志着我国数据中心行业进入发展新阶段,技术门槛、规模门槛进一步提升。为落实政策指引,适应5G时代的到来,IDC服务商需要全方位提高设计、研发、建设、运维、管理等综合能力,提升快速灵活部署的能力,提高软硬件可扩展性,拥抱新技术,以适应现阶段及未来行业发展的需要。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2018年末,公司共运营15个自建数据中心,共部署10,465个机柜(折合5千瓦标准柜数为13,622个),106,748台服务器,电力容量合计约21.96万千瓦,IT容量合计约6.81万千瓦。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967.89万元,比上一年增长74.8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285.54万元,比上一年增长24.3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265,857.51万元,同比上年增长57.38%,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0,230.88万元,同比上年增长11.96%,2018年主要经营数据持续稳步增长。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董事长:罗岚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9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19-006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日常经营形成的持续性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港”)就目前存在的,与控股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及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经营形成的持续性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数据港《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并授权董事会决定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2、作为关联方董事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已于2019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审议了该议案,3名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以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并将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市北集团及其他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因日常经营形成的关联交易公司是必需的,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讨论,并发表专项意见:公司2018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预计的合理范围之内,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和定价是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和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的,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2019年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5、监事会于2019年3月13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该关联交易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价格的确定符合市场化、公允化的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本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

市北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数据港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存在代收代付电费、支付电力设备租金及房租等行为。2018年度,数据港与市北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794.03万元,占数据港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的2.02%,相比去年减少4.1个百分点。

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19年度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2,2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列:

单位:万元

注:为简化双方关于电费缴纳及费用结算相关事宜,经与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协商一致,确认由我方直接按照供电部门的要求进行电费缴纳,并于2017年1月12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用户名变更后,自2017年9月起,该部分电费直接由国网供电公司向我公司直接收取,2018年无与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代收代付电费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北集团持有数据港77,476,950股,占数据港总股本的36.79%,是数据港的第一大股东,因此市北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与数据港构成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16楼

法定代表人:罗岚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与资产管理,市政工程,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在计算机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除经纪)。

2、公司名称: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场三路166号

法定代表人:罗岚

注册资本:21,058.6508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计算机数据业务管理和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在信息技术、通讯设备、通信工程、家算计软硬件系统及应用管理技术专业、新能源应用领域内从事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通信工程,物业管理;通信设备、电子产品、电气设备、机电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的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机电设备安装、维护(除特种设备),网络工程,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人才中介(人才培训),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

3、其他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房产设备租赁、电费结算等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以遵循市场的公允价格为原则,交易双方将根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决定与各关联方就日常关联交易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时间,以确保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可能发生的必要和持续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专项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19-005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十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进行了电话确认,于2019年3月13日在静安区江场三路166号本公司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颂燕女士主持,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2018年年度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我们认为: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作为公司监事,我们保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在制订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作出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元(含税)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回报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支持。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并授权董事会决定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价格的确定符合市场化、公允化的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五、《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认真履行了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

七、《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终止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配股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终止配股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19-004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进行了电话确认,于2019年3月13日在静安区江场三路166号本公司1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8名,实到6名,董事陈军和董事徐军因公出差无法出席,分别委托董事吴浩和董事曾犁行使表决权,2名监事和4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罗岚女士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8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和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2,855,360.5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9,063,239.07元,按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906,323.91元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136,949,036.68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00,856,093.85元。

为了回报投资者对公司的支持,同时兼顾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18年末总股本210,586,5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4,741,055.56元(含税), 占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10.32%。本年度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剩余386,115,038.29元滚存下一年度未分配利润。

以上分配预案将提交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若利润分配方案通过审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时间。

六、《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报酬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8年度,本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进行审计,2018年度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审计费用为60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合计80万元,无其他费用。本公司不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的差旅费。

七、《关于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并授权董事会决定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罗岚女士、陈军先生、吴浩先生回避表决,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日常经营形成的持续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九、《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十、《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一、《关于终止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十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三、《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关于授权经营层使用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公司董事会决定授权经营层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使用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十五、《关于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发展资金需求,防范债务风险,确保公司资金链安全,结合公司2019年度投资经营计划,公司拟于2019年度向商业银行以及其他合格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综合授信,具体授信金额、利率及期限以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十六、《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十七、《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十八、《关于2018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曾犁先生薪酬方案本人回避表决,同意票7票;徐军先生薪酬方案本人回避表决,同意票7票;其他高管薪酬方案,同意票8票。前述各项议案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薪酬福利管理相关制度等规定,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保障股东利益,实现上市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对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年度考核,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因公司董事徐军先生个人工作调整,向董事会辞去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第二大股东上海钥信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推荐,推选吴思权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该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二十一、《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于董事会后及监管机构相关规定时间内,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及地点另行安排。

会议的主要内容为:

1.审议《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听取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5.审议《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6.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7.审议《关于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预案》;

8.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9.审议《关于决定2018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10.审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审议《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审议《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5日

附:董事简历

吴思权,男,中国国籍,1971年生,无境外居留权,本科。曾任北京威视数据系统有限公司重大项目部技术总监,北京世纪互联宽带数据中心有限公司全国增值服务中心总经理。现任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19-007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每一年度必须聘任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的实际情况比较熟悉,工作质量较高。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事务所2018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质量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该事务所坚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审计准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同意续聘为下一年度审计机构。为此,本公司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及内控审计单位,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该事务所的报酬事宜。

该提案已于2019年3月13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本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19-011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河源数据港科技有限公司、张北数据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南通数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总金额:134,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河源数据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源数据港”)、张北数据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北数据港”)、南通数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数港”),因投资建设项目需要,公司拟为上述全资子公司项目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134,000万元,期限为96个月以内。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河源数据港成立于2018年7月,法定代表人为吴思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计算机数据业务管理和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等;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约1,106.38万元,净资产约1,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62%;2018年1-12月实现净利润为0。

2、 张北数据港成立于2015年4月,法定代表人为吴思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561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计算机数据业务管理和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等;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约49,657.62万元,净资产约12,466.3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4.57%;2018年1-12月实现净利润为1,923.49万元。

3、 南通数港成立于2018年3月,法定代表人为姜天匀,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5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计算机数据业务管理和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等;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约1,018.37万元,净资产约999.9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81%;2018年1-12月实现净利润为-0.031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为下属全资子公司项目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应向贷款方偿还和支付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担保期限同贷款期限。

单位:万元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河源数据港、张北数据港及南通港项目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总金额134,000万元融资可为上述公司投资项目及时提供资金支持,保证项目按期完工,且上述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述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总额为75,22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4.68%;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总额为73,553.9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3.02%;公司发生的担保均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控股子公司间相互担保,且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19-008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52,65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7.8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10,67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及信息披露费用39,65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1,02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1月24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067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募集资金项目的变更,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和监督作了明确规定。

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上海高境支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张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三)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17年1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宝山数据中心26,362万元,并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0326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验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362.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对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中信建投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人民币26,362.00万元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六)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详见“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宝山数据中心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进行了变更,涉及金额为人民币2,106.6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5.68%。具体变更项目情况如下:

1、宝山数据中心项目

宝山数据中心项目变更涉及金额为人民币1,106.6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2.98%。公司宝山数据中心项目已于 2016 年投入使用,截至目前合同执行情况良好,已实现预计效益,基于公司不断加强成本管理,强化能耗控制的经营理念,项目实际投入额较预计额发生部分结余,故将募集资金结余1,131.05 万元(含利息24.45万元)用于归还银行借款。

2、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变更涉及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的2.70%。鉴于公司业务逐渐扩大,现有江场三路 166 号办公场地已无法再增设技术研发中心。为确保公司技术研发的开展,公司已对既有的研发组织架构及相关资源进行了调整和整合,承担了部分技术研发中心功能。鉴于现阶段公司业务规模逐步扩大,新建数据中心迅速增长导致负债规模较大,故拟终止技术研发中心项目,将募集资金结余1,014.88 万元(含利息14.88万元)用于归还银行借款。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8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8年9月11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宝山数据中心项目结余募集资金及技术研发中心项目终止后的募集资金用于归还银行借款。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18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数据港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数据港董事会编制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八、 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18年度)。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5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1-12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募集资金计划28,893.40万元用于宝山数据中心项目,截止2018年12月31日,实际用于宝山数据中心项目28,894.93万元,差额1.53万元为账户存款利息收入。

注2:公司募集资金计划6,102.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截止2018年12月31日,实际用于偿还银行贷款6,105.48万元,差额3.48万元为账户存款利息收入。

注3:公司募集资金计划(变更后)2,106.6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截止2018年12月31日,实际用于偿还银行贷款2,145.93万元,差额39.33万元为账户存款利息收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19-009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变更和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净损益、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概述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2018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2019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净损益、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为遵守国家相关税务政策调整所致,公司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认真履行了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审议程序。

3、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要求。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专项说明;

(二)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四)独立董事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19-010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公司2018年度配股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港”、“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公司配股的基本情况

2018年8月1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2018年9月11日,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配股的发行方案及相关事项,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配股相关事宜。

二、终止配股事宜的主要原因

自配股方案披露后,为推动本次配股方案的实施,公司积极开展各项申报材料准备工作,并密切关注公司股价在二级市场的动态。但在此期间资本市场整体环境发生较大变化,鉴于目前资本市场整体情况,综合考虑融资环境及募集资金项目进展等因素,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充分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配股事宜。

三、终止配股事宜的关决策程序

1、2019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2019年3月13日,公司召开日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2018年度配股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终止配股事项,且此次配股方案及相关事宜已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董事会全权负责方案的具体实施,故终止配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终止配股对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本次终止配股事宜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与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19-012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增资标的公司名称:河源数据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源数据港”)、张北数据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北数据港”)、南通数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数港”)。

2、增资金额:

向河源数据港增资6,644万元人民币、向张北数据港增资34,339万元人民币、向南通数港增资15,500万元人民币。

一、增资概述

为满足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数据中心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决定对下属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具体增资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3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上述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增资标的情况

1、基本情况

1)河源数据港成立于2018年7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计算机数据业务管理和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等;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约1,106.38万元,净资产约1,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62%;2018年1-12月实现净利润为0。

2)张北数据港成立于2015年4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561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计算机数据业务管理和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等;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约49,657.62万元,净资产约12,466.3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4.57%;2018年1-12月实现净利润为1,923.49万元。

3)南通数港成立于2018年3月,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计算机数据业务管理和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等;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约1,018.37万元,净资产约999.9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81%;2018年1-12月实现净利润为-0.031万元。

2、增资模式

上述增资均采用现金出资方式进行,出资金额均由公司自筹。增资后,上述公司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增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此次增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增资完成后,将有利于公司建设项目的顺利推进,为公司后续经营业绩提升提供有效的支撑。

四、备查文件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19-013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杭州数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数港”)收到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3001991,发证时间:2018年11月30日,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杭州数港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杭州数港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起连续三年,可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政策,其中企业所得税按15%的税率缴纳。由于2018年度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暂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因此上述税收优惠政策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19-014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 《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上述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