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3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2019-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19-008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快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告所载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2018年,公司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业绩稳步提升,预计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90,539.62万元,同比增长18.00%,实现营业利润9,575.67万元,同比增长14.6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84.20万元,同比增长16.0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597.24万元,同比增长20.21%。

三、风险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数据以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数据为准。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网公告附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19-009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康隆达”)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8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间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进行,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由29,424.00万元调减为27,377.58万元。本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除前述募集资金规模调整外,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安排不变。

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规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19-012)、《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了逐项比对自查,确认公司各项条件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具备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进行,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由29,424.00万元调减为27,377.58万元,基于前述调整,公司对原《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预案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19-013)。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进行,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由29,424.00万元调减为27,377.58万元,基于前述调整,公司对原《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签署了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的承诺函。

修订后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进行,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由29,424.00万元调减为27,377.58万元,基于前述调整,公司对原《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19-014)、《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具体事宜的议案》,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项议案均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19-010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本次监事会。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康隆达”)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8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14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闻儿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进行,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由29,424.00万元调减为27,377.58万元。本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除前述募集资金规模调整外,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其他安排不变。

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规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公告编号:2019-012)、《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了逐项比对自查,确认公司各项条件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公司具备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进行,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由29,424.00万元调减为27,377.58万元,基于前述调整,公司对原《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预案见同日披露的《康隆达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19-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进行,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由29,424.00万元调减为27,377.58万元,基于前述调整,公司对原《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承诺事项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进行,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由29,424.00万元调减为27,377.58万元,基于前述调整,公司对原《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进行了修订。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签署了关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的承诺函。

修订后的具体内容见同日披露的《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公告(修订稿)》(公告编号:2019-014)、《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19-011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规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隆达”)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议案。

为推进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进行,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由29,424.00万元调减为27,377.58万元。

2019年3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

公司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规模

(1)调整前的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9,424.00万元(含29,424.00万元),具体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调整后的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377.58万元(含27,377.58万元),具体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调整前的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9,424.00万元(含29,42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果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部分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对先行投入部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对符合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相关要求的部分予以置换。

(2)调整后的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7,377.58万元(含27,377.5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果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部分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对先行投入部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对符合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相关要求的部分予以置换。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19-012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1号文核准,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21.40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500.00万元,坐扣除券商承销和保荐费用3,100.00万元后,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3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共计50,400,00万元,其中:存入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3306040160000142580)人民币6,611.65万元;存入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3371020210120100085025)人民币30,871.21万元;存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372772396137)人民币8,000.00万元;存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85070155300002337)人民币4,917.14万元。另扣减发行费用1,929.9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470.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7年3月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17]0507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 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2. 本公司拟将原募投项目对应的剩余募集资金转入投入新募投项目,变更情况详见报告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昊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昊新材料”)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年产2400吨多功能、高性能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2018年7月12日,公司、金昊新材料、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 鉴于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37277239613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85070155300002337)、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银行账号:3306040160000142580)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银行账号:3371020210120100085025)中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使用完毕,为了方便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于2017年及2018年分别办理了上述四个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销户后,公司连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8,470.10万元。按照募集资金用途,计划用于“年产1,050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项目”、“年产300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手芯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募集资金投资额为48,470.10万元。

截至2018年9月30日,实际已投入资金42,771.02 万元。《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 公司在对市场进行深入调研后以及与重要客户进行积极沟通的基础上,对当前劳动防护手套市场的行业发展环境和发展趋势、公司自身的发展态势、客户的深层次需求等进行了全面、清晰的梳理及分析,为了推进公司“积极开发新产品、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发展战略,进一步开拓和服务优质客户,公司拟将原有剩余募集资金投向“年产2400吨多功能、高性能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项目”,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作为目前工业化高性能纤维材料中比强度和比模量最高的纤维,是公司产品的重要原材料之一。故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竞争力,保持公司的市场竞争地位,公司拟将原有“年产1,050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项目”和“年产300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手芯项目”对应的剩余募集资金转入投入“年产2400吨多功能、高性能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自筹解决。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有利于公司结合当前行业形势更加有针对性地优化产品结构、把握潜在的市场机会,以进一步提高公司先进制造能力,提升公司的产品和品牌形象,促进公司销售增长,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将对公司整体经营情况产生积极影响。

2. 2018年6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议案内容包括:拟变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年产 1,050 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项目”和“年产 300 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手芯项目”,拟涉及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为 9,318.61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上述议案已经2018年7月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2018年7月,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余额9,320.03万元转入子公司金昊新材料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2400吨多功能、高性能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项目”。

(二)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存在差异原因如下:

由于原募集资金项目主要用于老厂搬迁及新增普抗防护手套产能,新增的普抗手套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尤其是国内同行业竞争对手采取“低价抢占市场”策略,拉低了行业整体盈利水平,同时,高等级HPPE纤维的合作研发成果也为申请人的未来布局打开了重要的战略机遇窗口,因此公司于2018年7月2日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于“年产1,050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项目”,其产能达到900万打后,剩余150万打的新增浸胶产能不再使用募集资金继续投入;对于“年产300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手芯项目”,在厂房建成、部分设备安装调试后,亦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手芯产能缺口由更为经济的外协完成。

上述两个项目中,“年产1,050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项目”已于2018年上半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实际达到产能为900万打;“年产300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手芯项目”公司已建成全部主体工程的建设、已完成部分设备的采购,2018年下半年陆续调试完毕开始生产,截至2018年9月30日,形成手芯产能120万打,略落后于预期建设进度。

前已述及,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低于承诺投资总额,主要是外部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同时公司自身的材料研发和合作取得重要进展,公司计划将剩余资金由竞争更激烈的普抗手套,优化投入到附加值更高的HPPE丝的项目上来,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降低企业财务成本,增强公司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全面影响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说明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表中,承诺累计效益是根据投资项目全部达产后的净利润,乘以当期计划达产率计算。其中:两个项目 2017 年的计划达产率均为25%,2018 年的计划达产率为75%。同时,因为 2018 年系三个季度的数据,因此 2018 年 1-9 月的承诺数据根据三个季度加权计算。即:2018 年 1-9 月承诺收入(利润)=募投项目全部达产的承诺收入(利润)*75%*75%(第一个75%为达产率,第二个75%为加权期间)。

“年产 1,050 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项目”2017 年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已实现承诺效益,但 2018 年因募投项目变更及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效益未达预期。

“年产 300 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手芯项目”2017年尚处于建设阶段,建设进度不及预期,且 2018 年募投项目变更,加之2018年三季度方才正式投产,因此效益未达预期。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2017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决定对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1,041.73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主营业务发展,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公司已在上述议案到期日之前将额度内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全部赎回。

2018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决定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9,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一年的银行理财产品,在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主营业务运营和公司日常资金周转,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在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最终审定并签署相关实施协议或合同等文件。

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已收到理财收益金额为508.70万元。

截至2018年9月30日,公司不存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9月30日,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18年9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特此公告。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5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18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其中包括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自筹资金投入人民币24,511.23万元。

[注2]根据公司2018年6月1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年产1,050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项目”和“年产300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手芯项目”变更为“年产2400吨多功能、高性能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项目”,该项目投资金额为38,743.38万元。 2018年7月,公司将募集资金账户余额9,320.03万元转入子公司金昊新材料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上虞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变更后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年产2400吨多功能、高性能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项目”。截至2018年9月30日,“年产2400吨多功能、高性能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项目”尚在建设期,项目其余投入所需资金公司将通过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自筹解决。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止2018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项目投产后实现的累计新增产量/(月产能乘以项目投产次月起至2018年9月30日的累计月数)。

[注2]“年产1,050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项目”项目产能由 750 万打搬迁形成的存量产能和新增300万打特种浸胶手套产能构成,新增效益来自新增300万打产能,其中目前实际新增产能 150 万打,为承诺新增部分的 50%;2017年计划达产率25%承诺效益为1,606.00万元、2018年1-9月计划达产率56.25%(按照2018年计划达产率75%折算)承诺效益为4,158.00万元,截止日承诺累计效益为5,764.00万元;2017年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已实现当期承诺效益,但2018年因募投项目变更及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效益未达预期。

[注3]“年产300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手芯项目”项目自2018年7月后运行,实际新增产能 120 万打为承诺新增产能 300 万打的 40%;2017年计划达产率25%承诺效益为203.25万元、2018年1-9月计划达产率56.25%(按照2018年计划达产率75%折算)承诺效益为457.31万元,截止日承诺累计效益为660.56万元;由于该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投产时间较短,因此效益未达预期。

[注4]根据公司2018年6月1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年产1,050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项目”和“年产300万打特种浸涂胶劳动防护手套手芯项目”变更为“年产2400吨多功能、高性能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项目”。截至2018年9月30日,“年产2400吨多功能、高性能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项目”尚在建设期,暂不适用效益测算。

证券代码:603665 证券简称:康隆达 公告编号:2019-013

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公告

(修订稿)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公开发行证券方式: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可转换公司债券”)。

2、关联方是否参与本次公开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浙江康隆达特种防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康隆达”、“本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具体比例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具体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

一、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7,377.58万元(含27,377.58万元),具体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四)可转债存续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

(五)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七)担保事项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股票质押担保的方式,公司的控股股东东大针织作为出质人将其合法拥有的公司股票作为质押资产进行质押担保,担保范围为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担保的受益人为全体债券持有人,以保障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

(八)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

(九)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一)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V为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债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12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十二)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或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有权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十三)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12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十四)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发放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十五)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 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十六)向原A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权。具体优先配售数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发行公告中予以披露。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后的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团包销。

(十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27,377.58万元(含27,377.5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如果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果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部分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对先行投入部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对符合法律法规及证监会相关要求的部分予以置换。

(十八)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在本期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当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本次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3、公司发生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修订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担保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发生重大变化;

6、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7、根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及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公司将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保护债券持有人权利的办法,以及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权限、程序和决议生效条件。

(十九)募集资金管理与存放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必须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开户信息。

(二十)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12个月,自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三、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1、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单位:万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2、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下转6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