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3月15日

查看其他日期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19-003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鑫农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会议于2019年3月14日在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颖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50,189,466.8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5,018,946.69元,尚余1,035,170,520.17元;加上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2,897,358,898.33元,扣除2017年分配议案中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85,588,498.80元及永续债派息38,000,000.00,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808,940,919.71元。考虑到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以2018年末总股本57,058.9992万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分配利润共计85,588,498.80元,剩余部分3,723,352,420.90元,转入2018年未分配利润,并拟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股本3股。该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资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2019年公司拟支付给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鉴于公司内控工作需要,公司2019年度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9年公司拟支付给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相互提供服务,包括提供职工就餐、房屋和土地租赁、广告服务、工程施工等其他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项目,总计金额不超过49,814.87万元。2018年本公司与顺鑫控股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43,854.14万元。

关联董事李颖林先生、王金明先生进行了回避。本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项交易事项,并出具了专项意见。此项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19-005)。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7票,其中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9-007)。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及时把握投资机会。公司拟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8亿元综合授信,期限一年,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交通银行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授信》的议案。

公司拟向交通银行北京顺义支行申请短期流动资金授信5亿元,期限一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申请融资》的议案。

公司2019年度拟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办理不超过年度授信总额13.85亿元的融资计划,审批融资安排以公司融资申请及具体融资文件为准。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人民币4亿元综合授信,期限二年,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了调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由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就其合理性进行了说明,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08)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19年4月9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006)。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8、审议通过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次会议一、二、四、五、七、八、十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三、备查文件

1、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19-004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3月14日在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贠振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150,189,466.8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5,018,946.69元,尚余1,035,170,520.17元;加上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2,897,358,898.33元,扣除2017年分配议案中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85,588,498.80元及永续债派息38,000,000.00,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808,940,919.71元。考虑到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以2018年末总股本57,058.9992万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分配利润共计85,588,498.80元,剩余部分3,723,352,420.90元,转入2018年未分配利润,并拟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股本3股。该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确立内部控制的目标,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到了有效执行,总体上符合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6、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了调整。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3票。其中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股。

以上一、二、三、四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3月14日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9-005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相互提供服务,包括提供职工就餐、房屋和土地租赁、广告服务、建筑工程等其他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项目,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49,814.87万元。2018年本公司与顺鑫控股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43,854.14万元。

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颖林先生、王金明先生进行了回避。本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项交易事项,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顺鑫控股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关联方: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泽

注册资本:人民币85,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院1号楼11层

主营业务:种植业、养殖业及其产品加工销售;农业技术开发;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销售百货、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针纺织品;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投资管理;物业管理;园林绿化服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顺鑫控股总资产为2,912,122万元,净资产883,827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236,256万元,净利润24,876万元。

(2)北京顺鑫美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一田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金马工业区22号

主营业务: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餐饮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北京顺鑫美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01元,净资产392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941万元,净利润15万元。

(3)关联方:北京顺鑫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田国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大孙各庄镇大段村西7号楼

主营业务:承包境外房屋建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凭证经营);建筑材料、铝合金销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北京顺鑫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总资产为96,042万元,净资产19,767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4,094万元,净利润1,142万元。

(4)关联方:北京顺鑫明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加申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北小营镇上宏中路26号

主营业务: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棋牌除外);影视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及外商来华广告;承办展览展示;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8年9月30日,北京顺鑫明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268万元,净资产5,249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696万元,净利润-169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顺鑫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顺鑫美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北京顺鑫明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为顺鑫控股下属子公司,其与本公司的关系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顺鑫美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北京顺鑫明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原则。定价依据按照若国家有统一收费标准的,执行国家统一规定;若国家没有统一收费标准的,但北京市或顺义区有规定的,适用北京市或顺义区的规定;若既没有国家统一规定,又无北京市或顺义区的地方规定的,参照北京市或顺义区的市场价格;若没有上述三项标准时,可依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确定收费标准,采用这一标准的,以后各年度的收费增长率不得超过北京市及顺义区同类服务项目的增长幅度。本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

2019年3月14日,公司与顺鑫控股签订了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协议生效条件为经各方签字、盖章,并经各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提供职工就餐、房屋和土地租赁、广告服务、工程施工等其他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是基于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计划所制定,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

上述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往来,且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付款、收款与结算方式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在对该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的关联交易均属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定价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规定,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对该项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

顺鑫农业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书。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19-006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顺鑫农业”)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4月9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4月8日一2019年4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8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2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院1号楼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4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公司2019年度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

(七)《关于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

(八)《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提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提案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4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院1号楼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3层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华超

联系电话:010-69420860

传真号码:010-69443137

电子邮箱:huachao@shunxinholdings.com

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860”,投票简称为“顺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4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是否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印章):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9-007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将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62号)核准,公司于2014年5月23日向9名特定对象共发行了132,049,992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为13.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43,059,894.4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02,239,894.40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14年5月29日到账,并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2014)京会兴(验)字第02010005号)】确认。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人民币1,677,865,803.96元。其中2018年度1一12月份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人民币34,619,316.80元,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余额为人民币32,782,998.30元(含利息收入8,408,907.86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于2002年5月30日制定《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经公司200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7年4月2日和2013年12月25日,公司分别在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1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作出修订,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规定,公司严格按照该办法的规定执行。

(二)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1、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上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4年6月9日,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18年底,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三、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参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参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4日

董事会关于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企业名称: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19-008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3月14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因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公司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了调整。

1、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合并计入该新增项目。

2、资产负债表中减少“应收利息”、“应收股利”行项目,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资产负债表减少“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资产负债表减少“工程物资”行项目,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资产负债表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合并计入该新增项目。

6、资产负债表减少“应付利息”“应付股利”行项目,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列示在该新增项目中。

9、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列示相关的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

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18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项目及金额:

单位:元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审议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