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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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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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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厦门合兴智能集成服务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将分期建设,第一期达产时间原预计为2018年12月,项目整体达产时间预计为2020年12月,目前项目仍在建设当中。
注2:由于募集资金不足,包装产业供应链云平台建设项目未用募集资金投入。
(一)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说明
2015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说明
1:滁州华艺柔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预印新建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金额差异2,326.95万元,主要原因有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本着经济、有效、节约的原则进行建设,该项目已完成建设,实际投资金额小于承诺投资金额。
2:佛山合信包装有限公司纸箱新建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金额差异3,105.69万元,主要原因有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本着经济、有效、节约的原则进行建设,该项目已完成建设,实际投资金额小于承诺投资金额。
2017年度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之差异说明
厦门合兴智能集成服务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金额差异54,753.45万元,主要原因为该次募集资金2017年11月份才到账,且募投项目采用分期建设方式,第一期原计划于2018年12月达到可使用状态,项目整体达产时间预计为2020年12月,目前项目仍在建设当中。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2015年度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5年以来,我国宏观经济增速进一步放缓,实体经济整体不景气,国内总需求增速降低,且短期内难以看到明显的复苏趋势。鉴于上述原因,为防范市场风险,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有效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决定适当控制单一区域的生产线密度,终止“武汉华艺柔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包装一体化预印项目”的实施,该事项已经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2017年度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无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15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无
2017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无
(四)超额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使用情况
2015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无
2017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无
(五)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使用情况:
2015年6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5月23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6年5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运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运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7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5月17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7年5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运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运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11月27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该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完成,除应付未付521.98万元及产生的利息外,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
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使用情况:
2017年11月2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关于运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目前的募集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计划,鉴于公司目前生产销售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相应增加。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为避免资金闲置,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支出。因此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8,5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募集资金增资至厦门合兴智能集成服务有限公司并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10月15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2018年10月1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运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45,000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金额为49,666.54万元(含利息收入129.75万元),占2017年度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为92.69%,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余额为4,666.54万元,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45,000.00万元。
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将根据投资计划,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做出合理安排。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部分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滁州华艺柔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预印新建项目”和“佛山合信包装有限公司纸箱新建项目”募投项目已建设完毕。2017年11月28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专项意见,鉴于公司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全部完成,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财务费用,改善公司流动资金状况,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审议通过将“滁州华艺柔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预印新建项目”和“佛山合信包装有限公司纸箱新建项目”扣除应付未付金额1,552.15万元(其中:佛山合信753.95万元,滁州华艺798.20万元)后节余募集资金3,063.79万元(含利息收入122.48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节余部分使用情况:无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如下: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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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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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上述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2、上述对照表中产能利用率按已达产产能除以预计总达产产能计算;
3、上述对照表中承诺达产效益为净利润口径。
注:由于该项目分期建设,2018年度处于第一期建设中,导致产能利用率较低。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无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无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滁州华艺柔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环保预印新建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为2016年1月,2016年度该项目处于投产初期,故未达到当年的预计效益,2017年度、2018年度均已达到当年的预计效益。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厦门合兴智能集成服务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2017年11月份才到账,且该项目采用分期建设方式,第一期原计划于2018年12月达到可使用状态,项目整体达产时间预计为2020年12月,目前项目仍在建设当中。2018年处于第一期建设中,预计2018年实现收益为-209万元,公司实际效益为-66.83万元。
四、前次募集资金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无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以资产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无
五、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28 股票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19-024号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存续期继续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或“合兴包装”)于2019年3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议案》,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分别于2015年4月28日、2015年5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有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4月30日、2015年5月21日刊载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公司于2015年7月24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完成的公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方式共买入合兴包装股票4,457,9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0%。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2015年7月24日至2016年7月23日。
3、根据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于2016年5月17日实施了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原有总股本372,490,1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元人民币现金,不送红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8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合计持有股数变更为12,482,291股。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减持,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为12,482,2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
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情况
根据《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算,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公司于2018年5月10日召开了持有人大会,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根据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进行展期,延长期限自2018年5月20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19年5月19日。
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后的存续期即将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于2019年3月6日召开持有人会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的议案》,同意根据持有人会议表决结果,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进行展期,延长期限自2019年5月20日起不超过12个月,即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至2020年5月19日。如延长一年期满仍未出售账户中合兴包装股票,可在期满前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和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28 股票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19-025号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在2019年度为控股子公司的授信提供担保,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10.95亿元人民币。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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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担保额度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履行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担保有效期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以上担保之间并无提供反担保,在授权期内,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超出上述额度和情形的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另行审议作出决议后才能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佛山合信包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08月05日
注册地点:佛山三水工业园区D区44号F1、F2之一、F3
法定代表人:林海生
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各类中、高档瓦楞纸箱、纸板及纸塑包装制品的生产与销售;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新型环保包装物的研制与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财务及经营状况:该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34,416.70万元;净资产25,899.18万元;资产负债率:24.75 %;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42,358.77万元;营业利润3,613.32万元;净利润3,013.20万元。
2、福建长信纸业包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02月04日
注册地点:长泰县兴泰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吕秀英
注册资本:3,600万人民币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各类工业用纸、中、高档瓦楞纸板、纸箱、纸盒,纸、塑等各种彩色包装印刷制品;开发设计制造各种新型包装制品;销售自产产品并对销售后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
财务及经营状况:该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16,119.16万元;净资产12,011.42万元;资产负债率:25.48%;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0,182.50万元;营业利润881.97万元;净利润705.94万元。
3、湖北合兴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04月18日
注册地点:汉川市新河镇闽港台投资区
法定代表人:许天津
注册资本:3,800万元人民币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75%的股权,间接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其他印刷品印刷。
财务及经营状况:该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41,558.43万元;净资产32,644.22万元;资产负债率:21.45%;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91,888.69万元;营业利润2,272.73万元;净利润1,995.55万元。
4、重庆合信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08月26日
注册地点:重庆市江北区港城南路1号
法定代表人:康春华
注册资本:3,000万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中高档瓦楞纸箱、纸板及纸塑包装制品;包装品(不含印刷);新型环保包装物的研制和开发;货物进出口。
财务及经营状况:该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11,884.01万元;净资产4,899.70万元;资产负债率:58.77%;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7,350.58万元;营业利润1,614.05万元;净利润1,285.59万元。
5、厦门合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07月02日
注册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25号1901单元
法定代表人:蔡丽容
注册资本:18,000万人民币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专业化设计服务;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通讯及广播电视设备批发;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谷物仓储;棉花仓储;其他农产品仓储;机械设备仓储服务;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家用电器批发;五金产品批发;电气设备批发;其他家庭用品批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不含弩);厨房、卫生间用具及日用杂货批发;灯具、装饰物品批发;其他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汽车租赁(不含营运);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其他未列明的机械与设备租赁(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集成电路设计;其他未列明信息技术服务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其他未列明房地产业;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地产中介服务(不含评估);贸易代理;其他贸易经纪与代理;建材批发。
财务及经营状况:该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45,944.88万元;净资产16,299.96万元;资产负债率:64.52 %;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6,419.69万元;营业利润226.23万元;净利润138.57万元。
6、爱尔德斯(厦门)塑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03月30日
注册地点:厦门市同安区同集北路556号第七幢(厂房1)A单元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陈婉真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从事各类珍珠棉(EPE)、纸箱等防震包装材料的生产、加工。
财务及经营状况:该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3,079.17万元;净资产2,738.47万元;资产负债率:11.06%;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565.66万元;营业利润509.21万元;净利润374.83万元。
7、厦门荣圣兴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02月18日
注册地点:厦门市同安区新民镇西湖工业区
注册资本: 1,5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康春华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纸和纸板容器制造;其他纸制品制造;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批发;服装零售;鞋帽零售;其他日用品零售;五金零售;文具用品零售;照相器材零售;通信设备零售;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零配件零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零售(不含文物);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零售。
财务及经营状况:该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4,123.01万元;净资产2,148.09万元;资产负债率:47.90 %;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4,968.27万元;营业利润676.14万元;净利润478.98万元。
8、合众创亚(天津)包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09月29日
注册地点: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武清开发区来源道10号
注册资本: 250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周凯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综合利用再生纸资源,采用专利技术,开发、生产、销售纸垫板、用于包装的纸制品及相关包装装潢的设计、印刷。
财务及经营状况:该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12,150.49万元;净资产5,490.25万元;资产负债率:54.81 %;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0,750.97万元;营业利润1,547.74万元;净利润1,382.85万元。
9、合众创亚渤海(天津)包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09月29日
注册地点:天津市东丽经济开发区七经路
注册资本:6,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周凯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包装制品、泡沫塑料、瓦楞纸板;裁纸加工。
财务及经营状况:该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6,198.73万元;净资产4,026.26万元;资产负债率:35.05%;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0,455.32万元;营业利润521.20万元;净利润406.28万元。
10、青岛合兴包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04月22日
注册地点: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李哥庄镇大沽河工业园二区
注册资本:5,162.8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康春华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中高档瓦楞纸箱、纸板及纸、塑料包装制品;研究、开发、销售自产产品;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普通货运;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其它无需行政审批即可经营的一般经营项目。
财务及经营状况:该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19,511.85万元;净资产5,705.05万元;资产负债率:70.76%;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36,638.92万元;营业利润1,047.48万元;净利润900.94万元。
11、青岛雄峰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07月26日
注册地点:青岛市胶州市李哥庄镇大沽河工业园二区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郑恺靖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纸制品加工;批发、零售:五金交电、办公用品、印刷机械设备。许可经营项目: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印刷。
财务及经营状况:该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8,256.05万元;净资产1,055.77万元;资产负债率:87.21%;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3,204.13万元;营业利润493.50万元;净利润364.28万元。
12、海宁合兴包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09月09日
注册地点:海宁市尖山新区安江路85号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康春华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瓦楞纸箱、纸板及纸塑制品(不含印刷)制造、加工、批发、零售;新型环保包装物的研制与开发;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的除外;涉及前置审批的除外);普通货运。
财务及经营状况:该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14,759.12万元;净资产13,802.14万元;资产负债率:6.48%;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4,399.23万元;营业利润-641.77万元;净利润-500.68万元。
13、合众创亚(成都)包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03月17日
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峡两岸科技产业开发园科北路
注册资本:768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周凯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纤维包装制品,提供上述产品的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及商标标识印刷。
财务及经营状况:该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14,599.91万元;净资产9,203.67万元;资产负债率:36.96 %;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6,115.58万元;营业利润1,749.67万元;净利润1,413.55万元。
14、厦门合兴包装销售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01月25日
注册地点:厦门市同安区工业集中区梧侣路19号办公楼3层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林伟毅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贸易代理;包装服务;专业化设计服务;供应链管理;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仓储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商务信息咨询;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其他未列明批发业(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
财务及经营状况:该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559.41万元;净资产9.62万元;资产负债率:98.28 %;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543.02万元;营业利润-242.30万元;净利润-190.3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此次议案是确定年度担保的总安排,《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额度主要是为了更好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求,降低财务成本。被担保的控股子公司目前财务状况稳定,经营情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上述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对上述被担保控股子公司其日常经营有绝对控制权,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担保风险可控。同意公司2019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10.95亿元人民币。
五、对外担保总额
截至2019年3月13日,包含本次拟担保事项在内,公司及子公司合计对外担保总额合计人民币109,500万元,该担保总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就银行授信一事进行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无逾期担保金额,公司及子公司合计对外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5.61%,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018年12月31日)的比例为36.21%。
截至2019年3月13日,以上担保额度实际发生余额为人民币9,368.1万元。该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1.34%,占公司最近一期(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0%。
公司除以上对子公司就银行授信一事进行担保外,无其他任何对外担保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报表;
3、佛山合信包装有限公司、福建长信纸业包装有限公司、湖北合兴包装印刷有限公司、重庆合信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厦门合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爱尔德斯(厦门)塑料有限公司、厦门荣圣兴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合众创亚(天津)包装有限公司、合众创亚渤海(天津)包装有限公司、青岛合兴包装有限公司、青岛雄峰印刷包装有限公司、海宁合兴包装有限公司、合众创亚(成都)包装有限公司和厦门合兴包装销售有限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财务报表;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28 股票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19-026号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兴包装”、“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并要求境内上市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由于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 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均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基于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会计》和 2017 年 5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和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我们认为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套期会计》和 2017 年 5 月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当期及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准则并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28 股票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19-027号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期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于2016年2月16日参与设立厦门架桥合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并购基金”),并购基金于2016年6月30日完成收购合众创亚包装服务(亚洲)有限公司100%的股份、合众创亚包装服务(吉隆坡)有限公司100%的股份、合众创亚包装服务(柔佛)有限公司100%的股份、合众创亚包装服务印尼巴淡岛股份有限公司99.90%的股份、合众创亚包装服务(泰国)有限公司99.998%的股份(上述公司以下合并简称为“标的公司”)。公司管理层考虑公司不是执行事务合伙人,在并购基金仅占有18%的份额,且不具备单方面主导或控制并购基金的权力,故未在当期将并购基金纳入合并范围。公司于2018年度收购并购基金所持有的标的公司,采用非同一控制下企业的合并执行相关会计处理。
2018年8月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出具的《2017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中明确了对结构化主体控制的判断,结合该文件以及目前的监管趋势,鉴于公司拥有并购基金大部分的可变回报并拥有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一票否决权,故将并购基金于初始设立时纳入合并范围,进而对公司2016年度、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重述。
二、更正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合并财务报表项目
1、上述更正事项对公司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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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并利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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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并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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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更正事项对公司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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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15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