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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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2019-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98 证券简称:*ST大唐公告编号:2019-009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一审判决已下达

公司下属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原起诉金额为70,115,122.84元,变更诉讼请求后的起诉金额为71,380,000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截至2016年底,公司已对案件涉及债权累计全部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案一审判决不会对当期损益产生影响;鉴于公司将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续对公司损益的影响将结合案件的整体进展情况进一步判断。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大唐电信有限公司(下称“西安大唐”)与咸阳市泾渭新区管理委员会(后更名为“陕西省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理委员会”,下称“秦汉管委会”)于2011年7月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96,380,000元。因秦汉管委会未依约履行全部付款义务,尚有合同价款56,828,000元未支付,西安大唐向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秦汉管委会支付合同款及利息共计70,115,122.84元。本案审理过程中,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发生了影响案件审理的事由,于2016年10月18日裁定“本案中止诉讼”。2017年4月,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开庭通知,但因秦汉管委会申请延期审理,未能在2017年4月26日如期开庭。之后,本案诉讼程序一直处于中止状态。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2017年8月26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8年4月26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8月15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2018年半年度报告》。

2018年12月,与本案相关的刑事案件取得了生效判决,本案恢复审理。西安大唐根据前述刑事判决,向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为:请求判令秦汉管委会支付借款55,000,000元及利息16,380,000元。2019年3月14日,公司收到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16)陕04民初15号判决书,法院判决驳回西安大唐的诉讼请求。公司不服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将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后续公司将及时披露该案件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6日